浦北县乐民新材料产业园基础设施项目标准厂房 (一期) 更正公告(二)

发布时间: 2025年04月23日
摘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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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乐民新材料产业园基础设施项目标准厂房 (一期) 更正公告(二)

各投标人:

一、项目名称:**县乐民新材料产业园基础设施项目标准厂房 (一期)

二、项目编号:****

三、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4月10日

四、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五、更正日期:2025年04月23日

六、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条款号10.****.1 招标代理服务费的计算与收取√中标人支付。具体为:根据招标人与代理人签订的《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合同》,本项目委托招标代理服务****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发改办价格[2011]534号(工程类)规定计取,招标代理费暂定51000元,最终招标代理服务费按中标价与基准价的下浮比例调整计取,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

条款号10.****.1 招标代理服务费的计算与收取√中标人支付。具体为:根据招标人与代理人签订的《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合同》,本项目委托招标代理服务费合同约定招标代理费以项目工程**费2343.75万元为基数计算,招标代理费暂定为人民币(含税)肆万捌仟贰佰元整(¥48200元),固定费率为2.1‰。最终招标代理费,以项目中标价为基数乘以固定费率2.1‰所得的金额为最终招标代理费计取,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

2

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05月06日09时30分标书代写

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05月12日09时30分标书代写

原招标文件中与以上内容相同的做相应更正,其他内容不变,特此公告!

招标人:****

地址:**县县城工业区(****基地大楼)

联系人:黄礼东

电话:0777-****995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县书香华府23栋23#24号

联系人:陈春桦

电话:0777-****661

****

2025年0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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