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集团债权****事务所协助执行项目
二、其他补充事宜
****受****的委托,对********集团债权****事务所协助执行项目(招标编号:****)进行了公开招标。开标会于2025年04月22日9时30分在****会议室(**市郑东新区CBD外环与西七街交叉口中华大厦16楼1603)举行。
评标委员会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依法推荐了本项目中标候选人,现将本项目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单位名称:****
投标报价:****000.00元
服务期限:案件执行完毕所有款项(包括但是不限于本金、利息、滞纳金、违约金)或者****事务所;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的规范、标准及采购人要求;
第二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单位名称:******事务所
投标报价:891250.00元
服务期限:案件执行完毕所有款项(包括但是不限于本金、利息、滞纳金、违约金)或者****事务所;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的规范、标准及采购人要求;
第三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单位名称:**市海华****事务所
投标报价:****000.00元
服务期限:案件执行完毕所有款项(包括但是不限于本金、利息、滞纳金、违约金)或者****事务所;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的规范、标准及采购人要求;
三、中标候选人公示发布媒介
本次中标候选人公示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豫信公共**交易平台》《****》上发布。
公示时间:2025年04月23日至2024年04月26日
四、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候选人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发布之日起3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函(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相应的书面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的将不予受理。
五、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郑东新区**金融岛中环路4号19号楼**资产大厦
联系人:郑女士
联系方式:132****0239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
单位地址:**市郑东新区CBD商务外环路3号中华大厦19层
联系人:刘会军、周豪、魏强
联系方式:0371-****2379
电子信箱:****@163.com
2025年0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