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工程建设项目在**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中实施分类减免投标保证金和签订合同相关事宜的通知
各交易主体:
**市工程建设项目已全面使用**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以下简称“全区工程一张网”),现将**市工程建设项目在“全区工程一张网”交易系统中实施分类减免投标保证金和签订合同的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实施分类减免投标保证金
(一)在“全区工程一张网”系统分类减免投标保证金功能完善前,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均应按照《****办公室****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通知》(包府办发〔2023〕104号)要求,在系统内编制招标文件时要明确分类减免投标保证金政策,增加“符合减免投标保证金情形”:
1.属于政府投资的工程技术服务类项目(勘察、设计、监理、全过程咨询),投标单位在参与招投标时,按照招标文件约定提供信用承诺后,免缴投标保证金。
2.属于政府投资的非工程技术服务类项目(施工),且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0万元及以下项目,投标单位在参与招投标时,按照招标文件约定提供信用承诺后,免缴投标保证金。(工程总承包(EPC)项目参照本条执行)
3.对于政府投资以外的国有企业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参照上述第1、2条规定执行。
情形(二)招标文件中要体现“投标人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模板(见附件1)。
二、系统内签订合同
按照《****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共**交易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发改办法规〔2019〕752号)《**自治区公共**交易管理办法》****人民政府令273号)《**自治区公共**交易信用管理办法》要求,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及时主动公开合同订立信息,并积极推进合同履行及变更信息公开。
(一)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二)项目发起方(招标人)应当通过公共**交易平台(**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与中标人、成交人签订合同;及时公开合同履约及变更信息。
(三)中标结果公告发布后,中标人应在“全区工程一张网”系统中点击“合同签署”菜单,进入新增合同备案页面,新增项目合同信息,上传合同扫描件,提交招标人进行确认。并按要求公开项目名称、合同双方名称、合同价款、签约时间、合同期限(见附件2)。
(四)招标代理机构应认真履行对项目发起方应尽到的提醒义务,在中标结果发布后及时提醒合同双方通过“全区工程一张网”系统签订合同。
(五)凡未在法定时限内通过“全区工程一张网”系统签订并公开合同信息的,将被列入失信行为进行通报并推送各行政监督部门。
附件:1.投标人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
2.公开的合同订立信息模版
****交易中心
2025年4月22日
附件1
投标人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
致: (招标人名称)
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我单位郑重承诺如下:
我单位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约定条款。如果存在招标文件约定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将于收到招标人书面通知7日内将招标文件约定的投标保证金足额缴纳至招标人指定账户。
我单位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弄虚作假法律责任。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
| 合同订立信息 | |
| 招标项目名称 | |
| 招标项目编号 | |
| 标段名称 | |
| 标段编号 | |
| 招标人 | |
| 中标人 | |
| 合同金额 | |
| 合同签订时间 | |
| 合同期限 | |
| 其他说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