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标候选人公示
| 招标项目名称 | **县**防洪排水建设改造及生态修复工程项目--东护城河防洪生态修复 综合治理工程EPC | |||||||||||||
| 项目编号 | **** |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代码 | 2408-370830-04-01-311117 | |||||||||||
| 招标人名称 | **** | 招标类别及范围 | **县**防洪排水建设改造及生态修复工程项目--东护城河防洪生态修复综合治理工程EPC,主要内容包括对东护城**湖段进行清淤及周边环境进行生态修复;****中心段河槽进行整治,****中心西侧区域环境提升和周边防洪生态治理等。 | |||||||||||
| 建设地点 | **县 |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 **** | |||||||||||
| 开标日期 | 2025年04月23日 09时00分 | 开标地点 | 济****服务中心****中心不见面开标室 | |||||||||||
| 一、否决投标情况汇总表 | ||||||||||||||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原因 | 依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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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不排序定标候选人 | ||||||||||||||
| 定标候选人名称 | ****(联合体牵头****公司(联合体成员) | 上****公司(联合体牵头****设计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 ****公司(联合体牵头人)******公司(联合体成员) | |||||||||||
| 企业资质等级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市政行业乙级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专业乙级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专业乙级 | |||||||||||
| 设计费总报价(元) | 666876 | 666400 | 667148 | |||||||||||
| **工程费:下浮率报价(%) | 1.57% | 1.59% | 1.51% | |||||||||||
| 质量 | 1、设计要求:符合国家相关现行设计规范标准,达到招标人要求的设计深度,确保通过相关部门审核合格,满足整体工程竣工验收条件;2、施工质量目标:符合国家现行施工与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 1、设计要求:符合国家相关现行设计规范标准,达到招标人要求的设计深度,确保通过相关部门审核合格,满足整体工程竣工验收条件;2、施工质量目标:符合国家现行施工与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 1、设计要求:符合国家相关现行设计规范标准,达到招标人要求的设计深度,确保通过相关部门审核合格,满足整体工程竣工验收条件;2、施工质量目标:符合国家现行施工与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 |||||||||||
| 工期 (日历天) | 150日历天 | 150日历天 | 150日历天 |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完全响应 | 完全响应 | 完全响应 | |||||||||||
| 三、定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 | ||||||||||||||
| 定标候选人名称:****(联合体牵头****公司(联合体成员) | ||||||||||||||
|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证书名称及级别 | 证书编号 | ||||||||||
| 1 | 韩海霞 | 项目经理 | 一级建造师 | 沪131********03323 | ||||||||||
| 定标候选人名称:上****公司(联合体牵头****设计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 ||||||||||||||
|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证书名称及级别 | 证书编号 | ||||||||||
| 1 | 郑志飞 | 项目经理 | 一级建造师 | 沪131********03670 | ||||||||||
| 定标候选人名称:****公司(联合体牵头人)******公司(联合体成员) | ||||||||||||||
|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证书名称及级别 | 证书编号 | ||||||||||
| 1 | 俞谦 | 项目经理 | 二级建造师 | 浙233********19352 | ||||||||||
| 四、评标情况 | ||||||||||||||
| 评标委员会由5名专家组成,开标时间2025年04月23日09时00分,开标地点:济****服务中心****中心不见面开标一室。评标于2025年04月23日09:00至2025年04月23日12:50完成,本项目采用异地评标方式,3名专****交易中心完成评标,1名专家在济****服务中心****中心完成评标,1名专家在济****服务中心****中心完成评标,评标委员会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开标过程及评标纪律严明。 | ||||||||||||||
| 公示说明 | / | |||||||||||||
| 公示起止时间 | 2025年04月23日-2025年04月26日 | |||||||||||||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提出异议截止时间 | 提出渠道及答复方式 | 答复期限 | |||||||||||
| 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 | 通过**市公共**交易系统提出和答复 |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 | ||||||||||||
| 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人)未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市公共**交易系统提出异议的,视为无异议。 异议联系人:吕欢,联系电话:151****6761 | ||||||||||||||
| 其他事项 | 2025年04月23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