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管理局城市副中心生态修复方案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4月23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中标单位联系人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中心生态修复方案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合同包一):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评审方法 是否价格扣除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 **区郁江道21号4-1-401 综合评分法 1,490,000.00元 91.73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C****0000 其他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服务 ****中心生态修复方案 项目阶段范围内所有涉及到的景观设计海绵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种植设计、地形处理、景观室外铺装、雨水消纳和滞续能力、环境监测、园林灌溉及给排水设计等。 (1)设计工作符合上位规划及海绵设计理念、控制性风貌成果要求,设计人要充分理解区域风貌及上位规划、雨水治理的管控要求,需结合设计产品概况提出合理化解决方案。(2)设计人应根据约定的设计周期,编制设计总控计划,需充分考虑设计审查、调整、修改、深化和项目报建审批、工程进度匹配等因素。(4)设计应符合建设单位的要求。如最终确定的标准与本文件有差异或设计人有不同意见,应与甲方充分协商后确定。 (5)以经济适用、高效节能、绿色环保为原则,开展限额设计工作。 设计周期为15日历天。服务期:1年。方案维护期:自合同服务期满顺延1年。 1、所有阶段的设计成果必须符合现行设计规范标准和建设单位的合理要求。 2、设计人应协助建设单位获得上级主管部门对各阶段报告的批准, 如提交的设计成果未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核, 则设计单位必须及时根据有关部门和建设单位的修改意见调整设计直至通过审核。 1,490,000.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靳*(采购人代表)、李**、刘**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参照内蒙****协会印发的《**自治区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内工建协[2022]34号)的规定计算招标代理费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合同包一): 2.235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如意大厦B座6020

联系方式:188****09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自治区**市新****北路169号蒙苑小区2号楼4单元3层西户

联系方式:159****874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凯

电话:159****8742

****

2025年04月23日


附件(2)
招标进度跟踪
招标项目商机
暂无推荐数据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