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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办公厅关于开展历史遗留矿山核查工作的 通知》(自然资办函〔2021〕1283号)《关于开展自治区历史遗留矿山核查工作的通知》(新自然资函〔2021〕144号)《自治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自然恢复方式销号图斑工作指南(试行)》, ******局已组织专家对第1批3个历史遗留矿山图斑进行调查评估,确定3个历史遗留矿山图斑均已完成自然恢复。现将认**果予以公告(详见附件)。公告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天。
社会公众或相关权利人如对本公告内容有异议,请在公告期 内携带有关******局申请复核(地址:焉耆县**西路1167号,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0996-****533)
附表:焉耆县历史遗留矿山自然恢复图斑基本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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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17日
附表
焉耆县历史遗留矿山自然恢复图斑基本情况表
| 序号 | 图斑编号 | 图斑面积 (m2) | 后期管护单位 |
| 1 | CT652********00034007 | 14837.4 | ****人民政府 |
| 2 | CT652********00024002 | 90528.47 | ****人民政府 |
| 3 | CT652********00039001 | 180648 | ****人民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