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对采购智能烟感面向社会进行公开征集信息,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积极参与,具体要求如下:
一、征集内容表
| 序号 |
名称 |
品牌/型号 |
数量 |
单价(元) |
总价(元) |
技术参数 |
| 1 |
智能烟感 |
约318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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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中继器(主机) |
约5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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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信号放大器 |
约20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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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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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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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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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1.报价包括人工费、设备费、材料费、交通运输费、安装调试费、技术服务费、相关税款等与采购项目相关的、必须的款项及费用,包括未列明而完成交验所必须的所有设备、材料、工具、费用。 2.完成所需智能烟感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以上内容,若在实施过程中有其他可能涉及的内容可在表内补充增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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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生产企业或供应商需提供材料
(一)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供应商基础性资格要求;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二)供应商应当无不良信用记录。(在 信用中国网站的 失信被执行人 和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及 中国政府采购网 网站的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均未列入) 查询的网页内容将以截图附在响应文件里。标书代写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并提供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查询打印的相关信息并加盖公章;****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等相关信息,查询日期为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
(四)单位负责人(证照列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经办时需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或相应证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单位负责人近半年内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
(五)非单位负责人(非证照列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经办时需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或相应证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被授权委托人近半年内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
(六)征集内容表。
(七)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注:(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上述材料(文件)应附于响应文件中并经供应商盖单位章,供应商对资格证明文件真实性有效合规承担责任,提供虚假材料的为无效投标并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标书代写
三、相关要求
(一)资料提交方式
所提供材料电子版(盖鲜章扫描版和可编辑版)发送至邮箱:****@163.com(邮件标题要注明:公司名称+项目名称)
(二)报名截止日期
报名截止日期:2025年4月27日下午17:00
(三)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372-****011
(四)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征集公告在《****官网》发布,其他网站转载只供参考,采购人不承担责任。
(五)其他要求
1.询价议价谈判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关注****官网发布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