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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处罚法》《财政行政处罚听证实施办法》(财政部令第109号)规定,依据当事人申请,****决定公开举行行政处罚听证,现公告如下:
一、当事人
******公司。
二、案由
当事人不服****作出的《****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桂财监〔2025〕12号)拟给予的行政处罚,向****提出听证申请。
三、听证时间
2025年4月28日上午9时。
四、听证地点
**壮族自治区财政大厦15楼1512会议室(**市**路69号)。
五、听证旁听
(一)因场地限制,本次听证会设旁听席8个,采取自愿报名方式,按照报名顺序额满为止。
(二)旁听人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报名。请如实填写报名表,于2025年4月27日前在报名时间内将报名表及身份证复印件交到****报名。报名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2:00、15:00—18:00。
2.网上报名。请如实填写报名表,于2025年4月27日24:00前将报名表及身份证扫描件一并发送电子邮件至邮箱fgc@czt.****.cn。
报名者请确认报名信息和提交证件资料的真实性,如有虚假消息,一经核实,将取消报名资格。
3.现场报名地点和联系方式如下:****市**路69号财政大厦1502房;联系人:黄丽清;联系电话:0771-****814。
六、注意事项
(一)旁听听证人员参加听证时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并遵守听证纪律。
(二)所有听证会参会人员,听证会议当天,请提前10分钟进入会场。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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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