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改投〔2025〕23号
****改革局关于**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攻坚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执法局: 《关于申请**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攻坚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的函》(开城管函〔2025〕20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函复如下:
一、为改善农村生态环境对居住环境的影响,我局同意批准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项目代码:****。 三、项****门市**市三埠街道、**街道、月山镇、水口镇、沙塘镇、苍城镇、龙胜镇、马冈镇、塘口镇、**镇、百合镇、蚬冈镇、金鸡镇、**镇。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涵盖**市全市636条自然村,共**559座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设计总规模为4784吨/天,服务总人口约13.3万人。
五、项目拟建设工期:33个月。
六、项目估算总投资32268.46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21303.06万元,安装工程费2822.66万元,勘察费292.92万元,设计费655.45万元,监理费497.74万元,其他费用4434.54万元,基本预备费1400.45万元,建设期利息861.64万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由市财政统筹安排解决。
七、批复项目的相关文件:《**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攻坚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关于**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攻坚建设项目用地审查和规划选址意见的复函》(开自然资函〔2025〕191号)、《**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攻坚建设项目资金证明》、《****政府的批复》。
八、项目在工程设施、建设及使用中的能耗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能耗标准和节能规范,确保项目符合国家环保、节能、消防、安全生产等规定。
九、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及招标方式须按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执行(见附件)。
十、请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和标准组织实施,切实做好投资控制。如需对本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内容和规模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办理。 附件:招标核准意见
****改革局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 ****财政局、自然**局、住建局、人社局、检察院,****环境局**分局、****交易中心****中心。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
| 全部招标 | 部门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 勘察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设计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建筑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安装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监理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主要设备 | |||||||
| 重要材料 | |||||||
| 其他 | |||||||
| 核准意见: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省实施〈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有关规定,同意上述核准。请按照规定发布有关招标投标信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