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万吨/****铁矿综合利用加工项目二期土地征收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
为落实党和国家的有关决定,促进政府的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和依法决策,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发改投资〔2012〕2492号)和****委员会《关于印发**省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鲁发改投资〔2014〕471号)要求,按照公开透明的原则,现将180万吨/****铁矿综合利用加工项目二期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本次征收土地用于180万吨/****铁矿综合利用加工项目二期。
本项目计划投资10600万元,**研发楼及附属设施,建筑面积2677.8㎡;**产品区,占地面积约9000㎡。(该项目所用设备、工艺及产品均不在现行国家政策限制和淘汰范围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开展经营活动)
本次征收土地位于**省**市钢**里辛街道双泉路317号,紧邻****,涉及北赵家峪和石家岭村土地,征收土地面积13403平方米。
项目建成后可提升产能和效率、增强研发能力、改善工作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和增加就业机会,给企业乃至钢**带来直接的经济与环境收益。
二、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报告结论
目前项目正在办理前期各项手续,已采取了相应措施,防止可能存在的征地、环境污染及安全事故,经分析报告,该项目的社会稳定风险为低风险。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一)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公示对象为可能受项目建设影响的农民、****事业单位。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对项目的了解;
2、对环境质量现状的认识;
3、对项目用地的意见;
4、对项目征地补偿等的意见;
5、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示期间,公众可通过书面意见、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与公示单位联系,表达对该工程社会稳定风险的意见和建议。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十日工作内。
六、建设单位
****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经理
电 话:138****8434
E-mail:****@qq.com
2025年4月23日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省/**市/钢**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