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县2025年食品安全和产品质量监督抽检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3月03日
合同包1(产(商)品质量监督抽检(第四包)):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参考《**自治区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内工建协〔2022〕34号)收费。,更正为:无。
原公告的合同包1(产(商)品质量监督抽检(第四包))中标状态:中标,更正为:未中标。废标原因为:采购项目-**县2025年食品安全和产品质量监督抽检项目于2025年2月27日开标,其中本项目包1“产(商)品质量监督抽检(第四包)”在评标过程中操作失误导致二次报价未能正常运行。 在系统中最终承诺报价书中只有承诺没有最终报价,供应商打电话咨询反映说没有二次报价,而且系统报价时出现9秒报价时间,均未完成二次报价。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政府采购开评标专线后台技术”通过技术人员查询后台数据,实际情况是当时二次报价的时候只发起了承诺,然后2.30分发起报价,紧接着就取消了,所以才造成最终供应商均没有完成二次报价。 在进行到投标单位承诺和第二次报价(最终报价)时,采购平台系统始终不能往下进行,评委多次与采购平台管理员沟通,但都无法顺畅联系,加上新系统评委并不熟悉,从开始二次报价到结束持续一个小时左右,系统才允许往下进行。 本项目虽已评完标,所有供应商没有完成二次报价不符合竞争性谈判的正常程序,现本项目需要重新招标。。标书代写
原公告的合同包1(产(商)品质量监督抽检(第四包))代理服务费金额:0.5055(万元),更正为:0.0000(万元)。
原公告的合同包1(产(商)品质量监督抽检(第四包))代理服务费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更正为:无。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3月03日
无
名称:****
地址:**县天义镇哈河大街东段
联系方式:0476-****9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自治区**市**区**自****广场****广场2-1-01185
联系方式:0476-****505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张国辉
电话:0476-****958
****
2025年03月03日
******县2025年食品安全和产品质量监督抽检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二、项目名称:**县2025年食品安全和产品质量监督抽检项目
合同包1(产(商)品质量监督抽检(第四包)):
| **** | **省**市高新区中华西路2059号西楼**高****园区685室/九为产业园内 | 最低评标(审)价法 | 是 | 337,000.00元 | 269,600.00元 |
合同包1(产(商)品质量监督抽检(第四包)):
服务类(****)
| 1-1 | C****0000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产(商)品质量监督抽检(第四包) | 有机肥料、化肥、滴灌带、地膜、水泥、绝热用挤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电线电缆、金属面聚苯乙烯夹芯板、烧结普通砖、混凝土路面砖 | 按采购人和谈判文件要求 | 本项目服务期至2025年12月31日。****总局及自治区、****政府、工业产品安全监督部门等规范性文件规定,工业产品监督抽检的任务量、 检验项目、品种、预算资金、监督抽检方式方法等发生变化时,应按有关文件 执行,不受年期限的限制。每一个承检任务应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并出具 检测报告。 | 按采购人和谈判文件要求 | 337,000.0000 |
郝**(采购人代表)、赵**、董**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参考《**自治区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内工建协〔2022〕34号)收费。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产(商)品质量监督抽检(第四包)): 0.5055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无
名称:****
地址:**县天义镇哈河大街东段
联系方式:0476-****9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自治区**市**区**自****广场****广场2-1-01185
联系方式:0476-****505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张国辉
电话:0476-****958
****
2025年03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