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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县看守、拘留、******局民警食堂食材、生活用品配送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 1 | 报价:100(%) | **** | **县**镇丹城大道幸福城富康园3号楼A单元2号商铺 |
2.废标结果:
|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 | / |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1 | **县看守、拘留、******局民警食堂食材、生活用品配送服务项目 | **县看守、拘留、******局民警食堂食材、生活用品配送服务项目 | ****看守所、拘留所在押人员的食材和生活需求的卫生安全,****看守所、拘留所在押人员食材及日用品统一采购及配送。 | 详见磋商文件。 |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年。 | 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涛(自行抽取),易彦伶(自行抽取),邹世坤(自行抽取)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采购代理机构按(桂价费 〔2011〕55号)的收费标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下浮15%计取成交服务费。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3655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网上公告媒体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网(zfcg.****.cn)、**公共**交易平台(**●**)(http://ggzy.****.cn/hcggzy/)。
2.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81.33分。
3.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县**镇民生街31号
联系方式:莫滴 0778-****0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园写字楼6楼A座
联系方式:0778-****65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韦惠琳
电 话:0778-****658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