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等文件精神,现将**县建筑垃圾**化利用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2025年4月23日至2025年5月8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注明单位、联系方式、姓名)反馈至****(0817—****069),并提供必要的线索和相关证据。匿名提出异议的均不予受理。
附件: 1.**县建筑垃圾**化利用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
2.专家评审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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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