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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教复〔2025〕89 号
******中心有限公司:
你公司提交的《关于******中心有限公司变更办举办者、行政负责人和办学地址的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区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许可证审批流程指引(试行)的通知》(增教通〔2023〕257号)中有关变更的规定,****公司举办者由******公司、蔡国威变更为冯家乐、冯庆祥,行政负责人由江卫华变更为饶**,办学地址由**市**区石滩镇南北大道232号、234号变更为**市**区新塘镇**路39号首层至四层407单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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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21日
(联系人:陈林欢,联系电话:020-****6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