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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包1:
| **** | **省**市******社区奎光巷121-123号 | 3,580,000.00元 | 98.60 |
合同包1(合同包一):
货物类(****)
| A****1503 | A****1503 苗木类 | **县国道347线重要节点植被修复项目 | 详见报价明细表 | 完全执行招标文件要求,详见报价明细表 | 1(项) | 3,580,000.00 |
左秀玲、蒋先义、孙卫洪、黄文瑾、谢志微(采购人代表)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根据《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8〕2号)第十五条、****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指标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川财采〔2020〕74号)规定,以成本加合理利润为原则,定额收取代理服务费37500元。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3.75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1.本项目采购预算为人民币800万元,最高限价为人民币390万元;2.计划备案编号:513********200001540;3.监督部门:****财政局,监督电话:0837-****156,地址:**省**县芦花镇正街73号。
名称:****
地址:**省**县芦花镇西街
联系方式:0837-****1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市**区武科西三路2号西物慧鼎A座3楼301室
联系方式:028-****4351转866、805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徐女士、李先生
电话:028-****4351转866、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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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