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血气分析仪配套试剂采购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 | ||
| 行政区域 | **市 | 公告时间 | 2025年04月23日 18:08 |
| 预算金额 | ¥15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余文瑞、余敏、张雪锋、叶瑞龙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871-****1572 | ||
| 采购单位 |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市古**福慧路526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888-****328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市**区科普路与王筇路交叉口绿地创海大厦6楼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871-****1572 | ||
| 附件: | |||
| 附件1 | 血气分析仪配套试剂单一来源论证专家意见.pdf | ||
采购人:****
项目名称:****血气分析仪配套试剂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血气、电解质生化分析用多项试剂包1批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万元):15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血气分析仪配套试剂采购项目所需采购试剂“血气、电解质生化分析用多项试剂包”为罗氏诊断****公司的Cobas b 123(4)血气分析仪配套专用试剂,是专机专用试剂,为保证结果的准确性和溯源性,需****医院目前使用的Cobas b 123(4)血气分析仪匹配兼容,只能从罗氏诊断****公司授权的经销商“****”采购。根据丽财采〔2019〕5号《****财政局****政府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管理的通知》中第二条第一款的第7种情况“只能由特定供应商制造或者提供货物和服务,且不存在任何其他合理的选择或替代情况的其他情况”的规定,特申请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名称:****
地址:**省**高新区茭菱路1299****广场西塔十三楼1308、1309号
2025-04-24至2025-04-29
其他:专家综合论证意见:****血气分析仪配套试剂采购项目所需采购试剂“血气、电解质生化分析用多项试剂包”为罗氏Cobas b 123(4)血气分析仪配套专用试剂,是专机专用试剂,为保证结果的准确性和溯源性,需保证所采购试剂与在用设备匹配兼容,且符合丽财采〔2019〕5号第二条第一款的第7种情况,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从罗氏诊断****公司授权的经销商“****”采购。异议: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异议方在公示期内将阐明详细理由的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异议函(原件)及加盖单 位公章的相关依据和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送至我单位,由我单位进行答复。书面异议函一式两份,请异议****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备查。
1.采购人信息
联 系 人:****
联系地址:**市古**福慧路526号
联系电话:0888-****328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财政局
联系地址:**市古****大道862号
联系电话:0888-****514
3.采购代理机构
联 系 人:****
联系地址:**市**区科普路与王筇路交叉口绿地创海大厦6楼
联系电话:0871-****15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