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区批而未供批文分类清理工作技术服务项目。
二、项目业主:
****。
三、项目概况
根据《****办公室关于开展批而未供批文分类清理工作的通知》(川自然资办函〔2025〕24号)文件要求,******区2009年至 2023年部备案的建设用地批文清单和数据(包括单独选址、城镇村批次和增减挂钩等)进行分类清理和认定。本项目最高金额不超过28万元,实际金额以比选中最低金额为准。
四、工作内容
根据《****办公室关于开展批而未供批文分类清理工作的通知》(川自然资办函〔2025〕24号)文件要求,具体工作如下:
(一)对下发批文全覆盖清理。针对部下发批文清单和数据开展建设用地批文分类清理和认定,核对或补充批文空间信息。依托自然**管理和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将用地批文数据与国土变更调查、国土空间规划等进行叠加分析,形成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具备供应可能的用地批文数据。
(二)清理结果运用。对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具备供应可能的用地批文上图入库,作为“十五五”期间增存挂钩、批而未供处置、城市更新等工作的基础。
此外,中标单位需提供24小时响应的技术服务。
五、服务期限
以自然**部、******厅工作安排时间为准。
六、比选安排
1.报名及比选时间
****发布比选公告后,在****201办公室开始报名(只接受现场报名),报名提交以下文件:
(1)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
(2****公司****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与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
报名时间2025年4月23日17:00至2025年4月25日17:00。
比选时间为2025年4月27日10:00,在****2楼会议室开展比选工作。
2.资格要求
供应商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
3.参加比选会时应提供的资料(提供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1)比选承诺函(见附件)
(2)报价函(见附件)
(3)报价表(见附件)
(4)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见附件)
(5)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6)测绘资质证书
4.参加比选资料胶装正本1份,副本1份,可密封在一个密封袋内。
5.比选程序
(1)符合性评审
对参与比选申请人进行符合性评审。****委员会对参与比选的申请人的资格、资质、报价等进行强制性审查,满足强制性审查标准为符合,不满足强制性审查标准为不符合,全部符合即为通过,其中任何一项不符合即为不通过,不通过者将被拒绝。
(2)比选及中标单位的确定
****委员会对通过符合性评审的申请人按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进行排序,有效报价最低的单位(a.按照**省测绘地理信息市场管理办法第十四条,报价低于平均报价15%,若不能作出合理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可以依法认定其投标无效;b.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报价低于采购预算50%或者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报价算术平均价40%,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磋商小组应当要求其现场进行说明,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说明或者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小组应当将其比选文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确定为中标单位,如有两家及以上单位报价最低,则通过与报价最低的几家单位进行逐一谈判后,该几家单位二次报价,以二次报价的最低价单位确定为中标单位。
七、联系方式
项目业主: ****
地 址: ****白燕路140号
邮 编: 614000
联系电话: 0833-****7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