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市“五个一百”为民办实事项目应急(救援)物资采购(第三批)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区霞贤路300号**市软件园研发楼1号楼五楼
中标(成交)金额:30.1952 (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 合同包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1 | **市“五个一百”为民办实事项目应急(救援)物资采购(第三批) | 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以及项目合同所约定的内容提供服务。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所提供的设备、材料应符合相应的中华人民**国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造厂商的产品验收标准,及设备出厂标准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要求,并在各个方面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 | 详见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 | 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以及国家和行业验收规范要求及合同中的相关条款进行验收标准提供服务。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吴晓刚、刘 星、吴水旺、郑艺城、王邵斌(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在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的同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收费标准以预算总金额为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取,具体按以下标准计取:中标(成交)金额在100(含)万元人民币以内的:按中标(成交)金额的1.5%计取; 采购代理服务费的交纳方式:中标人应按规定的标准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清采购代理服务费。****银行转账或现金等付款方式。开户名:****,开户行:建设银行**县支行,账号:350********052504934。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4529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投标人资格性审查:****小组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标准要求对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审查情况如下:
1、****小组对各投标人资格性进行审查,审查情况如下:****集团****公司****公司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有效的资信证明,资格审查不合格,其余各投标人资格审查均通过。
2、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符合性要求对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委员会评议,各合格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情况均符合要求。
3、采购结果确**期:2025年 04月23日(招标编号:****)。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
地址: **市**区南林片区**路2****中心6楼
邮编: 354200
联系人: 王邵斌
联系电话: 188****0985
代理机构:****
地址: 双溪**中路2号
邮编: 353200
联系人: 叶珍亨
联系电话: 150****5205、133****88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