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阴县安城镇王营村土地流转项目询价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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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安城镇王营村土地流转项目询价公告

**县安城镇王营村土地流转项目询价公告

一、项目名称:**县安城镇王营村土地流转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项目分包情况:

项目名称

标包

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底价 (元/亩/年)

项目位置及概况

**县安城镇王营村土地流转项目

/

(1)在中国境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1000

该项目位于**县安城镇王营村,约104亩,具体以实际测量数据为准,后期如有增加,另行计算。租赁期限5年。

备注:1.投标人应先考察现场,了解实际情况后,据实报价。报价低于标底价为无效报价。2.土地测量费由中标人支付。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1.时间:2025年4月24日至2025年4月28日上午09:00-11:30,下午14:00-17:30

2.地点:****(平****基地三楼B3070室)

3.方式(报名时需交验的资料):

报名时请携带:(1)投标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套,(2)履约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一份,以上资料需签字并按手印,否则不予办理报名登记手续。

五、履约保证金及缴纳方式:

履约保证金额:100000.00元(大写:壹拾万元整)。

投标人以电汇或转账的形式在2025年4月28日17:30时前将保证金缴至如下账户:

开户单位:********公司

开户银行:**银行**支行

帐 号:810********1010728

联 系 人:苏会计

联系电话:155****7888

备注:1.履约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本人账户转出。

2.履约保证金额不抵扣当年土地流转费用。如中标人不能按要求签订合同,视为放弃中标,其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归招标人所有。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标书代写

1.开标时间:2025年4月29日下午14:30标书代写

2.开标地点:**青****基地三楼C3079室标书代写

3.开标时,镇政府、村民委员会、****委员会相关人员全程参与进行监督,投标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签字并按手印),,如不提供或提供不全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报价资格。标书代写

七、流转费用缴纳形式:先交钱后种地,每一年一付,每年到期前三个月内缴纳下年费用,到期不交视为放弃。中标人应当在中标公示结束后三日内将租金全额汇入招标人指定帐户,以银行进账单为准,双方持中标通知书方可签订流转合同。未按规定按时足额缴纳及汇款,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若第一名放弃中标,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在通知第二名后的次日起三日内将中标价款全额汇入招标人指定帐户,以银行进账单为准,若第二名亦放弃中标,履约保证金亦不予退还。通知第三名,依次类推至最后一名。

八、招标服务费: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按“****委员会《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向招标代理人交纳招标服务费,不足2000元按2000元收取。

九、其他要求

1.本土地以种植农作物为准,不得用于非农建设,不得改变土地用途,否则一切后果由中标人承担,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剩余租赁费不予退还。

2.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3.如出现冰雹和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4.中标人仅限于对租赁土地的农业生产经营,不得再行转让他人,不得将承包的土地作为经济的抵押和担保,否则一切后果由中标人承担,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剩余租赁费不予退还。

5.后期如遇国家补贴建设大棚或村集体后期建设等,中标人需无偿退还及积极配合村集体建设发展,租赁费按实际剩余天数无息退还。

6.在合同有效期内,租户出现违法、违规、安全等问题,由租户自行承担。

十、联系方式:

1.招标人:****

地 址:**县安城镇王营村

联系人:张书记 联系电话:176****1718

联系人:王主任 联系电话:158****9610

2.代理机构:****

地址:****基地三楼B3070室

联系人:周丽 联系电话:153****5615

招标进度跟踪
2025-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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