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疆公司焦炉无组织烟尘治理项目

审批
新疆-阿克苏-拜城县
发布时间: 2025年04月23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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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5-04-23

项目名称 南疆公司焦炉无组织烟尘治理项目
建设地点 **维吾尔自治区阿克****工业园区**** 占地面积
(平方米)
1538
建设单位 **** 法定代表人 丛培东
联系人 柳艳青 联系电话 186****3143
项目投资(万元) 2831.14 环保投资(万元) 2577.23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2026-06-30
建设性质 **
备案依据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00 脱硫、脱硝、除尘、VOCs治理等大气污染治理工程项中全部。
建设内容及规模 1、**一套处理能力为 30*10 4m3 /h 的机侧水封除尘系统,处理焦炉机侧装煤推焦生产作业时产生的烟尘;2、出焦除尘系统进行改造优化。 机侧水封除尘系统主要包括:装煤车车载集尘系统、推焦车车载集尘系统、水封槽系统、通风管网系统、地面除尘站和其配套的供配电系统、仪表检测系统、控制系统、通信系统、给排水系统、压缩空气系统、通风空调、建筑结构、总图运输等辅助设施。出焦除尘系统改造主要包括:出焦除尘器提标改造、出焦阻火器更换、出焦排口CEMS更换、出焦集尘干管对接阀门密封优化、拦焦车炉头烟捕集系统和拦焦车车载吸尘罩优化及其配套的电气系统、结构等辅助设施。
主要环境影响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废气 有环保措施:
机侧水封除尘、出焦除尘废气采取水封除尘、布袋除尘措施后通过各自排气筒排放至大气(装煤除尘口颗粒物排放浓度< 10mg/m3,出焦除尘颗粒物外排浓度< 10mg/m3)
废水
生产废水
生产废水
有环保措施:
生产废水、清净下水(大部分)采取沉淀措施后通过在水封槽内循环利用,少量废水****处理站,经处理后回用于厂内循环水系统用,不外排
固废 环保措施:
除尘灰(自行利用),按照原焦化项目环评要求,采用罐车拉运通过焦粉回配装置回配炼焦煤或以副产品形式委托利用。项目运行产生废油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合规处置。水封槽内循环水沉淀物回配炼焦煤。
噪声 有环保措施:
建设消音器处理风量:30×104m3/h,噪音源设计值:~120dB(A)
承诺:**** 丛培东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丛培东 承担全部责任。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035。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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