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纺纱一车间及车间设备8年使用权 | 资产出租 | ****000 | 2025-04-29 |
一、标的基本情况
| 标的所属情况 |
单位名称 |
**** |
| 出租标的 基本情况 |
标的类型 |
房产、设备 |
| 标 的 量 |
房产为28752.97㎡ 设备(详见设备资产清单) |
|
| 标的地址 |
**市**县安城镇山水路88号 |
|
| 标的现状 |
闲置 |
|
| 标的瑕疵 |
无瑕疵 |
|
| 其他披露事项 |
无 |
|
| 决策及价格核准 |
内部决策情况 |
**** (2025第4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
| 上级部门 批准情况 |
****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决议 (2025)第6次 |
|
| 评估\参照价格确定依据 |
鲁新天地评报字[2025]第Y10033号 |
|
| 价格核准 备案部门 |
****集团有限公司 |
|
| 标的简介 |
该项目出租标的为****纺纱一车间及车间设备8年使用权,位于**市**县安城镇山水路88号。 纺纱一车间面积为28752.97平方米,结构为框架结构,房屋总层数:1层;房产证号:鲁(2024)**县不动产权第****117号,附房为砖混结构,地上一层七通一平,厂区区位临次济菏高速,毗邻山水路,交通便利。 出租纺织专用设备271项,4930台(套)(具体明细可见资产明细表.zip) 本项目标的整体出租不予拆分,标的数量与质量均以移交时的现场实物现状为准进行交接,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质量保证责任。 其他事项详见鲁新天地评报字[2025]第Y10033号。 标的查看联系人 林老师 联系方式:138****6280 受理查勘时间为工作日:9:00-11:00,13:30--17:00 |
|
二、交易及资格条件
| 承租交易条件 |
出租期限 |
八年 |
租金标准 |
360万元/年起 |
| 租金标准说明 |
第1年租金为360万元起,第2-4年租金每年递增2%,第5-8年租金每年递增3%。 |
|||
| 付款期限要求 |
租金按 季度 支付,支付租金时间为 每季度第一个月的10日前支付本季度的租金。 |
|||
| 优先承租情况 |
无 |
|||
| 出租用途要求 |
棉纺纱加工生产,按现状用途。 |
|||
| 租赁合同模板 |
||||
| 承租方 资格条件 |
1.承租方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资金等各方面具备相应能力; 2.承租方注册资本3000万元以上(实缴)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营范围包含纺织相关业务;本次标的租赁用途用于棉纺纱加工生产企业,须具备良好经营状况; 3.承租方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n/shixi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4.本次招租交易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
|||
| 其他标的要求 |
1.承租方在资产租用期间须服从****实物资产出租的管理规定,配合****完成相关检查工作。承租方应合理使用并维护租赁资产,如因承租方管理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租赁资产发生损坏或故障的,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2.意向****公司一经提交承租报名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资产现状及相关协议条款的约定,自愿接受本标的资产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意向承租方成为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房屋现状及房屋质量瑕疵等理由拒绝签订出租方提供的租赁合同、要求**合同期或拒付租金等情况,否则被视为违约,并追究承租方相应法律责任。 3. 因意向承租方违约导致项目重新挂牌的,新的挂牌成交价如低于本次成交价,则出租方有权要求由违约方补足差额部分。 4. 租赁期间,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承租方应定期对设备等租赁物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等租赁物处于完好状态。设备维护保养应严格按照操作指导说明书进行,优先使用原厂配件。如果因承租方使用不当或保养不善造成设备损坏,承租方应承担相应维修费用。因设备故障、操作人员错误或违章指挥造成的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
|||
| 保证金额 |
100万元 |
|||
| 保证金 缴纳时间 |
保证金应在信息披露公告截止时间17:00前到达下述******公司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保证金未按时到账的,报名资格无效。标书代写 户 名:******公司 开户行:****公司**分行 账 号:451********049 |
|||
| 保证金 处置方式 |
竞买成功后竞买保证金转为定金,竞买不成功竞买保证金无息退还。 |
|||
| 意向承租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出租方有权扣除意向承租方交纳的扣除交易费用后的全部保证金,作为对出租方经济补偿: (1)意向承租方提出承租申请后单方面撤回承租申请的; (2)信息披露期满,意向承租方未按照信息披露要求参加后续承租的; (3)承租方未能在出租方通知时间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 (4)承租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相关款项的。 |
||||
三、公示及交易方式
| 招租方式 |
****交易中心(国有产权)公开招租 |
||
| 挂牌公示期 |
2025年4月24日至2025年4月29日 |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最多**5个周期。 |
||
| 交易 方式 |
信息公告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将采用网络竞价的交易方式确定最终承租人。 |
||
| 备 注 |
1.意向承租方报名前,请详细阅读本项目公告内容及本项目《实物资产租赁合同》,并联系出租单位至出租实物资产现场看样,实物资产实际情况以现场看样为准。 2.保证金应在信息披露公告截止时间前到达******公司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并在挂牌截止日前至******公司提交承租报名材料。标书代写 3.确定承租方经公示无异议后,签订出租合同,办结交易价款及出具成交确认书,出租方在一个月内负责对承租方交付出租实物资产。出租方对挂牌公告内容中的条款负责解释。 4.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承租方通过资格确认后(或递交保证金后),即视为其已完成对标的的全部尽职调查,完全认可本次挂牌所涉评估价值等全部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次挂牌公告内容及标的现状及瑕疵,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 |
||
| 报 名 联系人 |
于女士、李先生 |
联系电话 |
0531-****8711、****87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