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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工厂改扩建项目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 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4月24日-2025年4月27日(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书面提出听证申请。
传真:****1186
通讯地址:****中心一楼环保窗口
邮编:571300
| 项目名称: | ********工厂改扩建项目 |
| 建设单位: | ****' |
| 建设地点: | **省****村委会福星** |
| 环评单位: | ******公司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本次“********工厂”改扩建项目厂区总用地面积17459.06m2,建筑面积约10871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厂区**板材加工车间、木板胶合拼接车间,增加原产品生产规模,增加新产品种类;将原有2台生物质锅炉(4t/h+2t/h,一用一备)拆除,改建为1台10t/h的生物质专用锅炉,增加供热量;以及完善其他配套设施。 |
| 主要环境影响结论: | 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地方现行环保政策,选址合理。项目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各项污染物全面落实本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切实做到“三同时”,并在营运期内进一步加强环境管理,从环境保护角度,本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
| 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符合性: | 本次改****加工行业,供热使用1台10t/h的燃生物质专用锅炉、非固定炉排(移动式)。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项目行业不属于其中的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策规定的属于允许类”。同时,根据《**省产业准入禁止限制目录(2025年版)》,项目位于**市,适用《全省适用部分》不属于《重点生态功能区适用部分》,项目产业不属于其中的禁止类和限制类。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及**省产业发展政策。 |
| 选址合理性: | 根据项目与《**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位置关系套图,项目用地不占用基本农田,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不涉及耕地保护目标,位于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外。本次项目在“********工厂”现有厂区基础上改扩建,厂区整体为工业用地,符合《**省自然**和规划厅关于规范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试行)》(自然资函〔2024〕432号)。因此,本项目木材加工作为工业类项目与《**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相符。 |
| 清洁生产水平: | 无 |
| 排污达标和排污总量控制可行性0: | 原项目总量控制指标为NOX:1.958t/a,本次项目改扩建后经废气污染物排放量核算,建议申请总量控制指标,设置废气污染物许可排放量: 锅炉烟气排放口DA001:NOX:3.43t/a,则对比原项目NOX排放量1.37t/a,增加2.06t/a; 全厂胶合废气排放:非甲烷总烃:0.0222t/a。 |
| 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可行性: | 厂区绿化、道路硬化等 |
| 环境质量与环境功能区: | 项目所在区域各项常规污染物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及2018年修改单中二级标准。项目所在区域NOX、TSP现状可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及2018年修改单中二级标准。项目所在区域属于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区,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良好。 |
| 环境风险控制: | ①严格落实危废间地面硬化防渗措施; ②风险单元设置围堰/截流沟,可在事故情况下收集泄漏的废油;各木材加工车间配备喷雾/喷淋装置,降低车间内空气粉尘浓度; ③厂区设置截流沟收集事故废水至事故应急池,事故结束后及时抽运处理; ④厂区设置报警按钮,同时与相关责任人的手机端互联。出现事故情况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关应急措施; ⑤****环保局建立联动机制,当发生事故时,****环保局上报,及时疏散厂区员工及周围群众; ⑥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配备常用应急处理设备和保障物资。 |
| 公众参与意见: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