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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厅出台了《关于做好“十四五”期间全省纯电动巡游出租汽车资金补助工作的通知》(湘交函﹝2023﹞109号),****车行业推广使用新能源纯电动出租汽车,对“十四五”期间新增及更新的纯电动巡游出租汽车予以资金补助,本次资金补助推广纯电动巡游出租汽车总数为2万辆,本着“先更换先发放”原则,补助车辆达到2万辆之后不再进行补贴。
我县2024年度,共计更换了纯电动巡游出租汽车1辆,符合(湘交函〔2023〕109号)文件规定的补助政策,我单位对**县金桔****公司2024年度申报及发放资料已完成审核,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有疑问,请于2025年4月29日前与****联系。联系电话:0743-****207。
附件:**县纯电动巡游出租汽车2024年度新增和更换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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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