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包1:
| **** | **青园街220号 | 2,822,500.00元 | 92.56 |
采购包1(2025年**区雪亮工程维保服务项目(三期)):
服务类(****)
| 1-1 | 其他运行维护服务 | 2025年**区雪亮工程维保服务项目(三期) | 2025年**区雪亮工程维保服务项目(三期) | 本项目维保服务范围涵盖同**城公共安全视频监控项目、**老**智能红绿灯系统升级改造项目、**区无物业小区安防工程。 | (1)因道路及**村治理等点位迁移(道路改造及征迁影响除外),机房搬迁。(2)点位离线、损坏等应急抢修工作和设备维修更换等工作。(3)中标人需根据使用单位需求完成相关备案以及数据更新(含交警备案及数据更新等)。(4)根据使用单位实际需求安排驻点技术人员。(5)上级新增使用需求。(6)运维期间需保管好前端设备资产。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 日 | 项 | 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 2,822,500.00 |
| 采购人代表: | 徐泽清 |
| 评审专家: | 甘泽宇 、 隋涛 、 吴泗旺 、 林金蓓 |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a.每年的中标金额*费率*年限(3年)(即中标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费,收费具体标准如下:中标价≤100万元部分,收费费率为1.5%;100万元<中标价≤500万元部分,收费费率为0.8%;500万元<中标价≤1000万元部分,收费费率为0.45%;1000万元<中标价≤5000万元,收费费率为0.25%;如中标人无法续签合同,发生以下两种需要退还代理服务费的情形:①第一年服务期满后,未能续签合同的;②第一年服务期满后,合同只续签一年的,则中标人可向采购代理机构书面申请退还未续签合同部分金额的采购代理服务费,退款申请应经采购人确认。b.经评审,所有采购标的均为中小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制造的货物(承建的工程、承接的服务),或者监狱企业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本单位承建的工程、本单位承接的服务;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属于前述情形的,给予中标人的采购代理服务费按上述收费标准下调10%;c.中标人以转账或汇款方式提交采购代理服务费,收款人全称:****、开户行:****银行****公司**海天支行、账号:410********22101167。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2025年**区雪亮工程维保服务项目(三期):8.874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无
名称:****
地址:****门市**区祥平街道银湖路179号
联系方式:0592-****183
名称:****
地址:**市**区莲岳路189号武夷工贸7号楼4层
联系方式:131****1895、0592-****110
项目联系人:高婷婷
电话:131****1895、0592-****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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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