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4月23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审批
云南-昭通-昭阳区
发布时间: 2025年04月24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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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关于2025年4月23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5-04-23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受理的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4月23日-2025年4月28日(五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电话(传真):0870-****889

通 讯 地 址:**市**区环**路419号

邮 编:657000

2025年4月23日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渝昆高铁八仙营牵220kV外部供电工程

**省**市**区小龙洞乡、守望乡

****

******公司

项目性质为**,工程内容及规模:

(1)输电线路工程

**2回220kV线路,线路采用单回架设,线路起于500kV**变220kV出线间隔,止于220kV八仙营牵引变220kV进线间隔,**线路长度:I回线路长约9.8km,**铁塔32基;II回线路长约10km,**铁塔37基。

(2)间隔工程

拟在500kV**变**2个220kV出线间隔,并配置该间隔相应一次设备。

项目总投资4928万元,环保投资29.57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0.6%。

施工期:废水、固废、扬尘、噪声、生态等。

运行期: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噪声、生态等。

施工期:(一)废水:输电线路每个塔基点产生的施工废水经收集沉淀后回用于洒水降尘,不外排。扩建间隔施工期间,施工人员依托现有生活设施,****电站内现有设施处理;输电线路施工人员沿线分散,依托周围居民生活设施,不在现场设施工营地,施工现场仅产生少量洗手污水,经沉淀后用于场地浇洒,不外排。

(二)固废:(1)建筑垃圾分类集中堆存、回收利用,不能利用的集中****政府指定的堆放场所处置。(2)项目挖填平衡,无弃方产生,不设弃渣场。产生的临时土方堆放于塔基基础施工临时场地,工程施工结束后及时回填并进行绿化恢复。(3)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运至附近的垃圾收集点。

(三)扬尘:(1)加强施工期扬尘的防治,定时洒水降尘,防止扬尘污染周围环境。(2)施工现场临时堆放的裸土及其他易起尘物料应使用防尘网进行覆盖。(3)建筑材料运输车辆加盖帆布,采取密封运输。(4)加强对机械、车辆的维修保养。(5)易产生扬尘的钻孔、铣刨、切割、开挖、现场搅拌等施工作业时采取喷淋、喷雾等湿法降尘措施;遇到干旱和大风天气时增加洒水降尘次数等。(6)在施工期间,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还应执行相关标准要求,落实施工扬尘控制措施,在施工合同中确定扬尘污染防治目标及施工单位扬尘污染防治责任,施工作业人员上岗前,施工单位应组织以国家法律法规、技术规范、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为主要内容的扬尘防治入场教育培训和考核等。

(四)噪声:(1)采用低噪声设备,加强施工机械的维修、养护,避免设备因部件损坏而加大其工作时的声压级;(2)利用噪声强度随距离增加而衰减的特性,将较强的噪声源尽量设在远离居住区的地方;(3)施工工地应加强环境管理,合理安排运输路线。

(五)生态环境:1.施工期植物保护措施:(1)在施工过程中,要严格控制施工影响范围,杜绝随意砍伐原木搭桥垫路、采集可用的**植物等情况的出现,杜绝随意踩踏农作物。(2)线路经过林区时,采用高跨设计,按主要树种的自然生长高度加7m跨越距离确定导线和铁塔高度,避免大范围砍伐林木和“剃山头”的现象。施工中通过采用空中张力放线技术,减小放线通道的林木砍伐量。(3)工程施工过程中,做好护林防火的宣传工作,强化火源管理,降低火灾隐患。(4)为适应山丘塔位高差较大的地形,所有塔形均设置全方位高低腿,减少塔位平降基土方,避免塔位地表植被破坏引起的水土流失,达到既保护自然环境,又保护铁塔和基础安全的目的。(5)输电线路施工期,牵张场尽量选择荒草地或裸露地表处,主动避让林木及耕地。(6)对塔位表层无植被或植被很稀疏的塔基,为防止水土流失,施工结束后通过土地整治、表土覆盖,选择乡土树草种进行植被恢复。(7)间隔工程施工应在站区范围内进行,文明施工,集中堆放材料,严禁踩踏施工区域外地表植被。

2.施工期动物保护措施:(1)加强施工人员的环境保护教育,提高施工人员和相关管理人员的环保意识,严禁捕杀野生动物的行为。(2)采用低噪声的机械等施工设备,禁止随意大声喧哗等高噪声的活动,减少施工活动噪声对野生动物的驱赶效应。(3)尽量利用原有田间道路、机耕路等现有道路作为施工道路,减小施工道路开辟对野生动物生活环境的破坏范围和强度。(4)施工结束后,对施工扰动区域及临时占地区域进行原生态恢复,恢复野生动物生境。

3.土地占用保护措施:(1)建设单位以合同形式要求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按照设计要求,严格控制开挖范围及开挖量,间隔工程施工活动限制在站区范围内,输电线路施工限制在事先划定的施工区内。(2)对开挖后的裸露开挖面用苫布覆盖,避免降雨时水流直接冲刷;施工时开挖的土石方不允许就地倾倒,应采取回填等方式妥善处置,临时堆土应采取围护拦挡措施,并在土体表面覆上苫布防止雨水冲刷造成水土流失。(3)优化施工方案,减少临时占用的耕地面积,必要时用彩条布、钢板等隔离,减少对耕地的耕作层土壤的扰动和破坏。(4)工程施工完成后,应及早清理施工现场,对施工扰动区域进行土地整治,并根据土地利用功能及早复耕或植被恢复,避免水土流失。

4.占用公益林保护及减缓措施:(1)建设单位应按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向主管部门履行手续,落实公益林补偿和保护工作。(2)施工结束后,对临时占用的公益林区域内采取植物恢复措施。对于植物物种的选取,应以乡土树种为主,并且注意乔灌草的合理搭配。(3)加强对临时占用公益林区域内的植被的管理与养护。(4)建设单位应对临时占用的部分进行施工后的恢复。避免超计划占用林地,严禁随意扩大占地范围。

5.基本农田保护措施:(1)项目塔基确实无法避让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应尽量减少损毁,不破坏耕地层,切实保护好耕地。(2)施工期严格控制施工期临时占地面积,减少土石方量、减少水土流失、减轻对地表植被的破坏,不损坏农田水利设施,表土应按水保方案的有关要求进行最好表土剥离和保存,施工期结束后及时复耕。(3)建设单位在施工中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污染农田,保护农灌沟渠,避免施工对沿线农灌系统造成影响;(4)严格控制施工区域,合理安排工期,尽量避开农作物生长旺盛期,加强环境管理及监理。(5)优化塔形设计,减少耕地占用。(6)塔基施工结束后及时复耕。(7)项目施工或运营过程中发生事故或者其他突然性事件,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基本农田环境污染事故的,建设单位必须立即采取措施处理,并向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接受调查处理。

6.水土流失控制措施:(1)在施工前期进行表土剥离。(2)在施工过程中对临时堆土进行临时覆盖,同时对在斜坡区域的塔基施工区内临时堆放的土石方进行临时拦挡;施工结束后对扰动区域进行迹地恢复。

运营期:(一)工频电场、工频磁场:(1)工程投运后及时进行电磁环境监测,确保电磁环境影响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的限值要求。(2)设立相应的警示标志,并做好警示宣传工作,醒目位置设置安全警示图文标志。(3)加强线路日常管理和维护,使线路保持良好运行状态。

(二)噪声:工程投运后及时进行声环境监测,加强日常维护,****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电站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限值要求,确保线路沿线各声环境敏感目标的环境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相应功能区标准限值要求。

(三)生态环境保护措施:项目运行期对线路和塔基进行定期巡查和检修,加强对运行维护人员进行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和教育,提高环境保护意识,禁止维护人员引入外来物种,不对周边的动植物及生态环境进行破坏。

2

渝昆高铁余家湾牵220kV外部供电工程

**省**市**县盐井镇、庙坝镇、豆沙镇、柿子镇

****

******公司

项目性质为**,工程内容及规模:拟建2回220kV线路。盐井-余家湾牵220kV线路:线路起于220kV盐井变出线间隔,止于220kV余家湾牵引站进线间隔,单回架设,线路长度约13.4km,**铁塔29基。大盐线**变侧改接入余家湾牵220kV线路:线路起于220kV大盐线#76-#77之间,止于220kV余家湾牵引站进线间隔,单回架设,线路长度约20.8km,**铁塔48基。

项目总投资5090万元,环保投资50.6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0.99%。

施工期:废水、固废、扬尘、噪声、生态等。

运行期: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噪声、生态、固废等。

施工期:(一)废水:输电线路每个塔基点产生的施工废水经收集沉淀后回用于洒水降尘,不外排。输电线路施工人员沿线分散,依托周围居民生活设施,不在现场设施工营地,施工现场仅产生少量洗手污水,经沉淀后用于场地浇洒,不外排。

(二)固废:(1)建筑垃圾分类集中堆存、回收利用,不能利用的集中****政府指定的堆放场所处置。(2)项目挖填平衡,无弃方产生,不设弃渣场。产生的临时土方堆放于塔基基础施工临时场地,工程施工结束后及时回填并进行绿化恢复。(3)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运至附近的垃圾收集点。

(三)扬尘:(1)加强施工期扬尘的防治,定时洒水降尘,防止扬尘污染周围环境。(2)施工现场临时堆放的裸土及其他易起尘物料应使用防尘网进行覆盖。(3)建筑材料运输车辆加盖帆布,采取密封运输。(4)加强对机械、车辆的维修保养。(5)易产生扬尘的钻孔、铣刨、切割、开挖、现场搅拌等施工作业时采取喷淋、喷雾等湿法降尘措施;遇到干旱和大风天气时增加洒水降尘次数等。(6)在施工期间,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还应执行相关标准要求,落实施工扬尘控制措施,在施工合同中确定扬尘污染防治目标及施工单位扬尘污染防治责任,施工作业人员上岗前,施工单位应组织以国家法律法规、技术规范、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为主要内容的扬尘防治入场教育培训和考核等。

(四)噪声:(1)采用低噪声设备,加强施工机械的维修、养护,避免设备因部件损坏而加大其工作时的声压级;(2)利用噪声强度随距离增加而衰减的特性,将较强的噪声源尽量设在远离居住区的地方;(3)施工工地应加强环境管理,合理安排运输路线。

(五)生态环境:1.施工期植物保护措施:(1)在施工过程中,要严格控制施工影响范围,杜绝随意砍伐原木搭桥垫路、采集可用的**植物等情况的出现,杜绝随意踩踏农作物。(2)线路经过林区时,采用高跨设计,按主要树种的自然生长高度加7m跨越距离确定导线和铁塔高度,避免大范围砍伐林木和“剃山头”的现象。施工中通过采用空中张力放线技术,减小放线通道的林木砍伐量。(3)工程施工过程中,做好护林防火的宣传工作,强化火源管理,降低火灾隐患。(4)为适应山丘塔位高差较大的地形,所有塔形均设置全方位高低腿,减少塔位平降基土方,避免塔位地表植被破坏引起的水土流失,达到既保护自然环境,又保护铁塔和基础安全的目的。(5)输电线路施工期,牵张场尽量选择荒草地或裸露地表处,主动避让林木及耕地。(6)对塔位表层无植被或植被很稀疏的塔基,为防止水土流失,施工结束后通过土地整治、表土覆盖,选择乡土树草种进行植被恢复。

2.施工期动物保护措施:(1)加强施工人员的环境保护教育,提高施工人员和相关管理人员的环保意识,严禁捕杀野生动物的行为。(2)采用低噪声的机械等施工设备,禁止随意大声喧哗等高噪声的活动,减少施工活动噪声对野生动物的驱赶效应。(3)尽量利用原有田间道路、机耕路等现有道路作为施工道路,减小施工道路开辟对野生动物生活环境的破坏范围和强度。(4)在施工期间若发现保护动物,应严格按照相关程序进行保护。(5)加强对项目区的生态保护,严禁猎杀任何兽类,严禁打鸟、捕鸟和破坏鸟类的生境,严禁捕蛇、抓蛙和其他破坏两栖爬行动物的生境。(6)对于动物的栖息生境特别是森林生态、农业生态及其过渡地带等动物多样性高的区域,要严加管理,文明施工,通过尽量减少施工作业范围、缩短施工时间和减少植被破坏等方式保护动物的栖息生境。(7)施工结束后,对施工扰动区域及临时占地区域进行原生态恢复,恢复野生动物生境。

3.土地占用保护措施:(1)建设单位以合同形式要求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按照设计要求,严格控制开挖范围及开挖量,输电线路施工限制在事先划定的施工区内。(2)对开挖后的裸露开挖面用苫布覆盖,避免降雨时水流直接冲刷;施工时开挖的土石方不允许就地倾倒,应采取回填等方式妥善处置,临时堆土应采取围护拦挡措施,并在土体表面覆上苫布防止雨水冲刷造成水土流失。(3)优化施工方案,减少临时占用的耕地面积,必要时用彩条布、钢板等隔离,减少对耕地的耕作层土壤的扰动和破坏。(4)工程施工完成后,应及早清理施工现场,对施工扰动区域进行土地整治,并根据土地利用功能及早复耕或植被恢复,避免水土流失。

4.占用公益林保护及减缓措施:(1)建设单位应按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向主管部门履行手续,落实公益林补偿和保护工作。(2)施工结束后,对临时占用的公益林区域内采取植物恢复措施。对于植物物种的选取,应以乡土树种为主,并且注意乔灌草的合理搭配。(3)加强对临时占用公益林区域内的植被的管理与养护。(4)建设单位应对临时占用的部分进行施工后的恢复。避免超计划占用林地,严禁随意扩大占地范围。

5.生态保护红线保护措施:(1)本工程共8基塔基涉及占用生态保护红线,应办理有效手续后才可动工建设。(2)优化线路设计方案和塔基布置点位,尽量少占或不占生态保护红线。设置施工控制带,对施工场地四周进行围挡、严格限制施工机械和人员活动范围,必要时使用地表铺垫(如彩条布、草垫、钢板垫等),减少生态影响。(3)施工材料运输利用已建硬化道路、机耕道路和人抬道路,无现有道路到达的塔基位置,开辟施工人抬道路利用树木间隙,不砍伐乔木,仅对部分灌丛、草丛进行清理。运输过程中严格控制行走路线,避免对周边植被的践踏、破坏。(4)在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区域应采取小型塔,加大档距,抬升导线高度,减少林木砍伐和植被破坏。(5)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的塔基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对占地红线范围内的表土进行剥离存放,用于绿化恢复;临时堆土及时回填,控制其堆存规模及范围;尽量利用现有道路,减少临时施工道路的开辟并控制新开道路宽度,减少新增临时占地。(6)禁止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存放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生态垃圾等固体废物应及时运出生态保护红线外并按要求处置。(7)开挖塔基基础时,应制定合理的放线开挖措施,尽量不降或少降基面,保留原地形和自然植被,减少水土流失,山坡处应用编织袋将开挖的土块装好,并堆放整齐,防止土、石块顺坡丢弃,从而减少天然植被的破坏。(8)在铁塔塔材堆放区、组装区、起吊区及工器具堆放区铺设草垫或棕垫及枕木,防止塔材摆放、撬动组装、起吊作业时破坏地表植被。另外,无施工道路区域采用索道运输施工材料,不得拓宽或开辟新的施工便道。(9)架线施工时,不得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设置牵张场地,不得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施工机械道路。展放导引绳的通道应规定只设一条,施工人员不得随意踩踏出多条通道。(10)运营期建设单位须对检修工作人员加强管理,在项目区周边设置生态保护警示牌,告知工作人员生态保护红线区的位置及范围。

6.临近饮用水源保护区保护措施:(1)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将靠近豆芽沟饮用水源保护区的塔基施工周期安排在旱季。(2)项目建设过程中,应做好环保监管,加强施工人员教育,不得将施工废水、机械冲洗废水等随意排放,施工废水应集中收集,沉淀处理后用于洒水抑尘。现场物料应遮盖,同时远离水体布置。(3)在项目工程结束后,及时对临时占地进行清理,并尽快进行植被恢复,防止雨水冲刷、水土流失等再次不利影响。(4)施工期不得在保护区范围内设牵张场,禁止向豆芽沟倾倒生活垃圾、固体废物及其他污染物等。(5)施工临时堆放的土石方采用篷布覆盖、避开大风天气施工,以减少施工扬尘的产生。(6)工程建设过程中禁止破坏保护区内的饮用水水源涵养林、护岸林等生态环境,禁止移动、破坏桩界、界碑等警示标志。

7.水土流失控制措施:(1)在施工前期进行表土剥离。(2)在施工过程中对临时堆土进行临时覆盖,同时对在斜坡区域的塔基施工区内临时堆放的土石方进行临时拦挡;施工结束后对扰动区域进行迹地恢复。

运营期:(一)工频电场、工频磁场:(1)工程投运后及时进行电磁环境监测,确保电磁环境影响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的限值要求。(2)设立相应的警示标志,并做好警示宣传工作,醒目位置设置安全警示图文标志。(3)加强线路日常管理和维护,使线路保持良好运行状态。

(二)噪声:工程投运后及时进行声环境监测,加强日常维护,****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确保线路沿线各声环境敏感目标的环境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相应功能区标准限值要求。

(三)生态环境保护措施:项目运行期对线路和塔基进行定期巡查和检修,加强对运行维护人员进行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和教育,提高环境保护意识,禁止维护人员引入外来物种,不对周边的动植物及生态环境进行破坏。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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