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122********5046106 | 建设单位法人:杨艳 |
| 黄兆洋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区 |
| ****华大街二段148号 |
| ****门诊病房综合楼建设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108-医院;****防治院(所、站);妇幼保健院(所、站);急救中心(站)服务;采供血机构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Q8411-综合医院 |
| 建设地点: | ******区 ******区 |
| 经度:123.174444 纬度: 41.271111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2-02-15 |
| 辽市环白审〔2022〕1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4-01-23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3290.4 |
| 41.5 | 运营单位名称:**** |
| 122********5046106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佰益****公司 |
| ****0124MA10HMNQ0D | 验收监测单位:**嘉良****公司 |
| ****1004MA0YE09P6M | 竣工时间:2023-01-30 |
| 2024-11-13 | 调试结束时间:2025-02-17 |
| 2025-03-12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04-09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444063 |
| 项目为扩建项目,坐落于****华大街117****人大办公楼院内)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为扩建项目,坐落于****华大街117****人大办公楼院内)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政协****人大办公楼主楼,保留裙楼及食堂,**地上7层病房楼1栋,**地上7层门诊综合楼1栋及地下配套建筑,总计建筑面积21007.61m2,其中门诊楼建筑面积6412.68m2,病房楼建筑面积9688.76m2,地下建筑面积4906.17m2。拟将********中心、中医门诊、口腔科、烧伤科、肛肠科、糖尿病科、心内科、神经内科及老年病科等科室及病房整体迁移至**的门诊综合楼及病房楼。本项目设置住院床位350张,门诊量约1000人次/日。 | 实际建设情况:****政协****人大办公楼主楼,保留裙楼,不建设食堂。**地上7层病房楼1栋,**地上7层门诊综合楼1栋及地下配套建筑,总计建筑面积20989.27m2,其中门诊楼建筑面积6412.68m2,病房楼建筑面积9670.42m2,地下建筑建筑面积4906.17m2。将********中心、中医门诊、口腔科、胃镜科、糖尿病科、内分泌科、神经内科等科室及病房整体迁移至**的门诊综合楼及病房楼。本项目设置住院床位287张,门诊量约1000人次/日。 |
| 本项目实际床位总数较环评阶段减少63张,门诊楼第七层门诊科室更换,具体科室待定;病房楼对原设计科室病房进行更换,实际建筑面积减少;配电房建筑面积减少;环评计划建设食堂实际不进行建设,保留建筑物闲置。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医院,门诊接待病人后,对病人进行问询和相关检查,诊断后根据检查的实际情况判断是否需要进行住院观察、手术、术后恢复等医护,检查结束或恢复后即离开该院。 | 实际建设情况:****医院,门诊接待病人后,对病人进行问询和相关检查,诊断后根据检查的实际情况判断是否需要进行住院观察、手术、术后恢复等医护,检查结束或恢复后即离开该院。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废气: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气体,大气污染物主要包括NH3、H2S,产生的臭气进入“活性炭吸附”装置中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3#)有组织排放;食堂油烟经不低于60%的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由排气筒排放。 废水: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后与医疗废水和生活污水一同排入化粪池,****处理站处理达标后,通过市政管网排入辽****公司处理。位于本项目厂区的****处理站,污水处理站为全地下建筑,处理能力为250m3/d,污水处理站采用生化处理工艺,主要构筑物有调节池、生化池、沉淀池、消毒池以及应急事故池,****处理站处理后水质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气: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气体,大气污染物主要包括NH3、H2S,产生的臭气进入“活性炭吸附”装置中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3#)有组织排放; 废水:医疗废水和生活污水一同排入化粪池,****处理站处理达标后,通过市政管网排入辽****公司处理。位于本项目厂区的****处理站,污水处理站为全地下建筑,处理能力为250m3/d,污水处理站采用生化处理工艺,主要构筑物有调节池、生化池、沉淀池、消毒池以及应急事故池,****处理站处理后水质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 |
| 不建设食堂,不产生食堂油烟,不排放食堂废水,食堂涉及环保设施不进行建设。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原辅材料及设备:消毒池内加入二氧化氯粉进行消毒,加药设备为二氧化氯粉加药装置。 | 实际建设情况:原辅材料:加入百洁消毒粉(单过硫酸氢钾复合物)进行消毒,加药设备为百洁牌加药机。 |
| 更换消毒剂及加药装置,使用不含氯消毒剂消毒。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65605.392 | 0 | 0 | 0 | 65605.392 | 65605.392 | |
| 0 | 1.35 | 0 | 0 | 0 | 1.35 | 1.35 | |
| 0 | 0.57 | 0 | 0 | 0 | 0.57 | 0.57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1 | 污水处理站 | 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 污水处理采用生化处理工艺,废水经过化粪池后进入调节池,废水在调节池中调节水质水量,调节池间接曝气。调节池的废水利用泵提升进入生物接触氧化池,生物接触氧化池内通过曝气可以有效地去除COD、BOD等有机物,生物接触氧化池出水进入竖流沉淀池,经过泥水分离后进入上清液进水消毒池,向消毒池内加入百洁消毒粉(单过硫酸氢钾复合物)去除粪大肠杆菌,出水进入巴氏计量槽后排放。 | 本项目废水中粪大肠菌群日均浓度1512.5MPN/L、BOD日均浓度5.66mg/L、COD日均浓度19.375mg/L、SS日均浓度7.375mg/L、pH7.6、石油类日均浓度0.09mg/L、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未检出、氰化物未检出、动植物油日均浓度0.055mg/L、挥发酚未检出,污染物排放浓度均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医疗机构预处理标准要求(粪大肠菌群5000MPN/L、BOD100mg/L、COD250mg/L、SS60mg/L、pH6-9、石油类20mg/L、阴离子表面活性剂10mg/L、动植物油20mg/L、氰化物0.5mg/L、挥发酚1.0mg/L);氨氮日均浓度8.62mg/L、色度4倍,排放浓度日均值均满足《**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 21/1627-2008)中“表2****处理厂的水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要求(氨氮30mg/L、色度100倍)。 |
| 1 | 活性炭吸附 | 有组织臭气参照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无组织废气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 | 废气采用集气罩收集+活性炭吸附+15m排气筒 | 废气经过活性炭吸附排出,根据****处理站(DA001):氨排放速率4.21×10-4~4.64×10-4kg/h,去除率99.905%;硫化氢排放速率2.40×10-5~3.24×10-5kg/h,去除率52.5%,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的排放要求(4.9kg/h、0.33kg/h)。;****处理站周边无组织排放的氨最大浓度为0.08mg/m3、硫化氢最大浓度为0.019mg/m3、臭气浓度未检出,符合《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限值(氨:1.0mg/m3;硫化氢:0.03mg/m3;臭气浓度:10无量纲)。 |
| 1 | /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 采取隔声、消声、减振措施 | 验收检测期间,建设项目厂界北侧昼间噪声在53dB(A),夜间噪声在40~43dB(A)之间,东、南、西侧昼间噪声在49~52dB(A)之间,夜间噪声在42~44dB(A)之间,厂界四周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4类标准的要求(昼间:60dB(A)、夜间:50dB(A);昼间:70dB(A)、夜间:55dB(A))。 |
|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 / |
|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 / |
|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 / |
|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 / |
|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 / |
|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