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东县2025年松材线虫病日常监测和专项普查项目比选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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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2025年松材线虫病日常监测和专项普查项目比选公告

一、项目概况

对**县域内,包****国有林场、长**镇、店埠镇、石塘镇、桥头集镇等所有松林,开展松材线虫病日常监测、专项普查:

(1)松材线虫病日常监测

****草原局《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方案(2024年版)》要求,2025年5-8月,每2个月开展1次松材线虫病日常监测,调查**县松林是否出现松树枯死、松针变色等异常情况,取样鉴定是否发生松材线虫病,并按要求上传相关监测调查信息至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监管平台。在实施期限内,上级若有新要求和新规定等,需要同时遵行。

(2)松材线虫病专项普查

****草原局《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方案(2024年版)》要求,2025年9-10月,开展1次松材线虫病专项普查,调查**县松林死亡(病死、其他原因致死)松树数量和疫情发生地点、发生面积等疫情信息,并按要求上传相关普查调查信息至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监管平台。在实施期限内,上级若有新要求和新规定等,需要同时遵行。

二、对供应商的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二级资质和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投标时需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或影印件;

3.须为本项目配备满足松材线虫病日常监测和专项普查所需的相关设备和人员:

(1)设备要求:一台及以上监测无人机,投标时需提供购置发票扫描件或影印件(发票中需明确采购人为供应商);

(2)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负责人具有林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投标时需提供近6个月的连续社保、职称等相关证明材料;

(3)团队其他人员要求:项目技术人员需3名及以上,且具有林业专业助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投标时需提供近6个月的连续社保、职称等相关证明材料;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比选申请;

5.投标人具有自2021年1月1****机关或事业单位签订的松材线虫病监测、普查项目合同的业绩,投标时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扫描件或影印件;

6.近三年内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1****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三、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原则和数量

我中心将按总价有效最低价原则,选定1家为成交服务供应商,若有2家相同报价最低的供应商,则投票选择成交供应商。投标人家数少于三家,本次招标流标。

四、项目要求

1.投标人应自行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

2.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采购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项目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投标人未到项目现场实地踏勘的,成交后签订合同时和履约过程中,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合同价款或索赔的要求。

3.除非有特殊要求,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项目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投标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五、投标要求

1.本项目最高报价限价:20万元。

2.方式:投标时须有投标人介绍信原件递交投标文件,盖章,密封,投标文件份数一式三份。

3.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 4 月 30 日 上午9 时提交密封投标文件,逾期无效。投标截止时间即为开标时间。标书代写

4.地点:****五楼会议室(**县店埠镇团结大道林业大厦)。

5.联系电话:158****3215

六、投标人附函内容(信封密封提交)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则无需此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即可);

3.响应本次比选的报价单(原件加盖公章);

4.投标人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5.业绩材料;

6.不良信用记录查询截图(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网站);

7.项目服务承诺函(格式自拟);

8.其他相关资料(如有)。

上述提供的所有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开标时间和地址:标书代写

开标时间:2025年 4 月 30日 上午9 时标书代写

开标地点:**县林业大厦501会议室标书代写

七、其他事项

1.投标人的报价为一次性报价。其报价包括项目实施过程中所有可能发生的所有费用,采购人不再追加任何费用。

2.付款方式:日常监测、专项普查结束,在实施期限内所有工作满足上级和有关要求,最终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款。

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0月。

4.服务地点:由采购人指定。

八、 评审方式

有效最低价。

九、招标需求

1.****草原局《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方案(2024年版)》,以及有关新规定新要求等,结合我县松材线虫病疫情发生特点及历年普查情况,编制《**县2025年松材线虫病日常监测和专项普查项目施工方案》。

2.在上级主管部门规定期限内,及时上报监测、普查等成果,完成日常监测及专项普查工作。

3.日常监测和专项普查时,以“2020年林地一张图”为底图,采取人工地面和无人机遥感调查相结合的调查方式:

(1)人工调查时,应用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监管平台及其移动端监测APP,对发现的异常松树现场进行记录、定位、拍摄照片并上传至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监管平台;

(2)使用无人机遥感调查时,应用无人机遥感监测数据分析松树异常情况,遥感监测发现松树异常后,立即开展地面核实核查。

4.日常监测和专项普查过程中,****草原局《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方案(2024年版)》的要求,进行取样和镜检鉴定。实施期限内,若有新要求和新规定等,从其规定。

5.日常监测和专项普查均需提供完整的报告,形成包括但不限于影像、日志、图表、文字材料等形式的系统资料。填写枯病死松树调查登记表、松材线虫病监测取样记录表、松材线虫病样品检测记录表、松材线虫病普查统计表、松材线虫病发生情况汇总统计表、松材线虫病疫情发生小班统计表,绘制疫情分布图等,并提供专项普查报告。

6.及时提交松材线虫病日常监测和专项普查结果,结果需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和要求,数据真实可靠、可溯、可查。所有资料未经业主许可,严禁向任何组织或个人提供。

7.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若受到省、市、县等有关单位或组织关于松材线虫病日常监测和专项普查的负面通报,以及出现负面舆情等,每发生一次扣除1万元的最终项目结算款;在日常监测和专项普查过程中弄虚作假,不按国家、省、市、县有关规范和要求等实施,发生一次扣除结算款0.5万元,发生两次扣除结算款1万元,发生两次以上,采购人有权上报监管部门依法处理,成交供应商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责任。

8.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发生人员伤亡等安全事故,成交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

9.项目实施结束后,邀请林业相关专家,按照合同及相关规范要求对开展的工作进行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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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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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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