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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阳光家园计划”项目(2021-2025年)实施意见》****残联发〔2021〕27号)要求,现对**县2025年“阳光家园计划”—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托养服务项目予以公示。
一、项目名称与规模
(一)项目名称。**县2025年“阳光家园计划”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托养服务项目
(二)项目规模。按照人均1800元/年的标准为王村镇、党原镇、玉都镇、汭**共90名符合条件有居家托养需求的残疾人开展居家托养服务。
(三)招标方式。****托代理机构采取公开招标、竞争性磋商或竞争性谈判等合法合规的方式进行招标。
二、资金来源与服务内容
(一)资金来源。“阳光家园计划”-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托养服务标准为每人每年1800元,共计资金16.2万元,其中:中省补贴标准每人每年1500元,省级下拨资金13.5万元;市、县每人每年各配套150元,市级配套1.35万元,县级财政配套1.35万元。
(二)服务期限及内容
服务期限为12个月,每月提供不少于3次的理发、清洗被服、打扫卫生、康复训练、健康检查、心理疏导等居家照护服务。
三、实施对象及条件
具有**县户籍,且处于就业年龄段(16至59周岁),有托养服务需求持有中华人民**国残疾人证中的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包括同时存在智力残疾或精神残疾的多重残疾人)。
公示时间:2025年4月23日至4月28日,共5天时间。
监督电话:0933-****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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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