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华蓥山川渝文旅一体化发展先行区—华蓥山旅游区提质项目

审批
四川-广安
发布时间: 2025年04月24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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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时间:2025-04-24

项目名称 大**山川渝文旅一体化发展先行区—**山旅游区提质项目
建设地点 **山旅游区 占地面积(平方米) 67100
建设单位 **** 法定代表人 *林云
联系人 *鸿禄 联系电话 135****7987
项目投资(万元) 12491 环保投资(万元) 570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2027-09-30
建设性质 **
备案依据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15 旅游开发项中其他。
建设内容及规模 改建户外地质科普宣教4600m2、****中心2500 m2、****中心1000 m2、停车场改造30000 m2、配套充电桩200套、改造游步道20公里、改造旅游公厕24座、**导视系统、旅游节点提升约30000 m2、**智慧游览系统等。
主要环境影响 固废
生态影响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环保措施:
施工期固体废物应定点堆放,并及时清运,以防止由于雨水淋溶对土壤和水体产生影响。
有环保措施:
车辆及施工器械在施工过程中应尽量避免扰动原始地面、碾压周围地区的植被,不得随意开辟便道,严禁车辆下道行驶。鉴于道路护坡对植被的破坏最为严重,因此,最好采用生物措施来替代工程措施,以减少对植被的破坏和改变自然景观。 对施工队伍实行环保职责管理,在工程承包合同中,应包括有关环境保护条款,施工机械,施工进度中的环境保护要求,以及施工过程中扬尘、噪声排放强度及施工人员生活废物定点排放等的限制和措施。要求施工单位按环保要求施工,并对施工过程的环保措施的实施进行检查、监督。对破坏的生态环境做好恢复工作。

承诺:**** *林云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林云 承担全部责任。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字: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048。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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