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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时间:2025-04-24
| 项目名称 | 大**山川渝文旅一体化发展先行区—**山旅游区提质项目 | |||
| 建设地点 | **山旅游区 | 占地面积(平方米) | 67100 | |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林云 | |
| 联系人 | *鸿禄 | 联系电话 | 135****7987 | |
| 项目投资(万元) | 12491 | 环保投资(万元) | 570 |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7-09-30 | |||
| 建设性质 | **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15 旅游开发项中其他。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改建户外地质科普宣教4600m2、****中心2500 m2、****中心1000 m2、停车场改造30000 m2、配套充电桩200套、改造游步道20公里、改造旅游公厕24座、**导视系统、旅游节点提升约30000 m2、**智慧游览系统等。 | |||
| 主要环境影响 | 固废 生态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环保措施: 施工期固体废物应定点堆放,并及时清运,以防止由于雨水淋溶对土壤和水体产生影响。 有环保措施: 车辆及施工器械在施工过程中应尽量避免扰动原始地面、碾压周围地区的植被,不得随意开辟便道,严禁车辆下道行驶。鉴于道路护坡对植被的破坏最为严重,因此,最好采用生物措施来替代工程措施,以减少对植被的破坏和改变自然景观。 对施工队伍实行环保职责管理,在工程承包合同中,应包括有关环境保护条款,施工机械,施工进度中的环境保护要求,以及施工过程中扬尘、噪声排放强度及施工人员生活废物定点排放等的限制和措施。要求施工单位按环保要求施工,并对施工过程的环保措施的实施进行检查、监督。对破坏的生态环境做好恢复工作。 | |
| 承诺:**** *林云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林云 承担全部责任。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字: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04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