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片区**村改造项目城市配套基础设施工程
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示期:2025年4月24日至2025年4月26日)
| 项目标段名称 | **区**片区**村改造项目城市配套基础设施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 最高限价(或招标控制价)(万元) | 1、本工程设计费最高限价暂定为185.00万元,设计费固定费率60%; 2、本工程**费最高限价暂定为22303.45万元,**费固定费率97%; | ||||||
| 项目编码 | **** | ||||||||
| 招标公告编号 | 500********401****10101 | ||||||||
| 招标人 | ****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刘鑫 023-****3189 |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周灵 138****2590 | ||||||
| 中标候选人排序 | 名称 | 投标报价(费率) | 工期 | 质量 | 拟任项目负责人 | ||||
| 姓名 | 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
| 第一名 | 牵头单位:**** 联合体单位:**市聚晟****公司;****鸿****公司 | 投标总报价:****46154.75元 设计费固定费率为59.50%, 设计费报价:****623.00元; 建筑安装工程费固定费率96.99%,工程费报价****11531.75元; | 设计周期:50日历天; 施工工期:730日历天 | 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 | 项目经理:赵晓兵 | 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京111********51410 | ||
| 设计负责人:陈器 | 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道路专业高级工程师 | AD****00336、010****00159 | |||||||
| 第二名 | 牵头单位:****集团有限公司 联合体单位:**交建****公司 | 投标总报价:****90329.60元 设计费固定费率为56.90%, 设计费报价****454.60元; 建筑安装工程费固定费率为95.00%,工程费报价****35875.00元 | 设计周期:50日历天; 施工工期:730日历天 | 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 | 项目经理:姚冲 | 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川 151********19452 | ||
| 设计负责人:吴坤 | 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道路专业高级工程师 | AD****00465、202****70608 | |||||||
| 第三名 | 牵头单位:****集团****公司 联合体单位:****公司 | 投标总报价:****54406.00元 设计费固定费率为59.00%, 设计费报价****206.00元; 建筑安装工程费固定费率为96.00%,工程费报价****35200.00元 | 设计周期:50日历天; 施工工期:730日历天 | 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 | 项目经理: 王德伦 | 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粤 144********38176 | ||
| 设计负责人:管建 | 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道路与桥梁专业高级工程师 | AD****00078、****281 | |||||||
|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第一名 | 牵头单位: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 联合体单位: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专业乙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 |||||||
| 第二名 | 牵头单位: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联合体单位: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专业甲级 | ||||||||
| 第三名 | 牵头单位: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联合体单位:市政行业乙级 | ||||||||
| 招标文件规定应公示的其他内容 | ****公司在投标函部分及经济部分评审中,****公司投标总报价与费率报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不满足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投标报价2.1.2“暂定设计费投标报价=投标时暂按308.34万元*投标报价费率”;2.2“暂定建筑安装工程费投标报价=投标时暂按22993.25万元*投标建筑安装工程费固定费率”。根据否决投标情况一览表A-23“投标总报价不得高于招标人公布的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投标分项报价不得高于招标人公布的投标分项报价最高限价,投标总报价与依据分项报价、单价/费率报价计算出的结果应一致,****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评标委员会对其作否决投标处理。 | ||||||||
| 中标候选人评标情况 | ****委员会评定,中标候选人资格评审、形式评审、响应性评审、技术部分(设计方案)、商务部分和投标函部分及经济部分评审均合格 | ||||||||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 (联系人:刘鑫,联系电话:023-****3189)提出异议。 | ||||||||
| 招标人(盖章):**** 2025年4月24日 |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 ||||||||
注:1.招标人及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对填写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一致性负责。
2.发布媒介和电子招标交易平台应当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负责。
3.中标候选人公示纸质文本须加盖单位公章,多页还应加盖骑缝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