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展示时间:
标的展示地点:
联系人:
联系人电话:
拍卖标的简介
一、一、标的内容 单位: 万元
| 序号 |
标的名称 |
起拍价 |
保证金 |
| 1 |
****一批伐倒木出材量363.07m3(其中:正材306.764m3,级材56.312m3) |
14.886 |
2 |
| 2 |
****一批活立木,总出材量3119m3(其中:阔叶林2752m3,杉木367m3) |
2.12 |
1 |
备注:1、自即日起至2025年5月14日,在标的所在地展示。
2、看样电话:151 1663 9591(任朝晖)
3、看样时间:2025年5月13日-14日
4、网上竞价时间:2025年5月15日9:30
二、相应说明
1、成交后,成交价款余款须在15日内付清,标的的移交方式按《物权移交确认书》中的相关规定履行。标的在销售及办理证件的相关费用、设计费及税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买受人须在15日内与委托方签订《物权移交确认书》,否则视为违约,竞买保证金抵违约金,不予退还。买受人同意在约定的期限内交付上述款项以及拍卖出让文件约定需交付的其他款项。
2、拍卖成交后,不再检尺,以现状现场移交。
3、活立木标的在销售及办理证件的相关费用、设计费及税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采伐证的办理及相关费用由委托方承担);
4、拍卖标的均按现状拍卖。竞买人竞买前应认真勘查标的物现状,查阅有关拍卖标的资料,了解标的情况及证明文件。本公司根据有关单位提供资料和所作的介绍、说明以及为买受人出具的有关票据所载明的名称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对拍卖标的任何担保。
5、佣金及服务费的支付方式及账户
根据《中华人民**国拍卖法》规定,买受人须在当日内另行按拍卖标的成交价款的2.5%向拍卖人支付拍卖佣金,交易服务费按湘发改价费规〔2024〕292号文件规定缴纳,佣金和交易服务费缴纳如下账户:
①户名:永****公司
②开户行:建行**红太阳支行
③账号:4300 1530 0710 5250 2677
①户名:双****管理局
②开户行:****银行****公司**县支行
③账号:9430 0101 0029 0400 01
7、竞买保证金的退还
(1)竞买成功的 ,竞买人在付清所有成交价款后,竞买保****交易中心在5个工作日内退还。
(2)未竞买成功的 ,竞买人的竞买保****交易中心在5个工作日内退还。
8、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逾期未按约定支付全部款项的,视为违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根据《中华人民**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因买受人违约而导致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本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方应当支付的佣金外,若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本次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还应当补足差额。
9、2号标的:****林场**工区神仙山山场森林**调查共区划20个小班、总面积143.27公顷、总蓄积量6,105立方米(其中:阔叶林 5504立方米、杉木601立方米)、总出材量3,119立方米(其中:阔叶林2752立方米、杉木367立方米)。
物权移交确认书
资产移交人:****林场 (以下称“甲方”)
资产接收人: (以下称“乙方”)
身份证号:
2025年月 日,乙方****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以 万元的价格拍下 ,现甲乙双方就该标的物权移交及后期权、责、利达成如下协议。
一、本次移交资****国有林场 拍卖前现状移交。
二、2025年月日,甲方 乙方 等人对标的物进行了现场勘验,乙方认定标的勘验情况与拍卖前一致并对标的物重新进行了封堆。
三、本确认书签订后,表示乙方认定该标的物现状与拍卖前一致同时物权全部移交给乙方、甲方物权移交程序履行完毕;标的物全部由乙方控制。
四、甲方保证对移交资产具有合法的、完全的所有权及控制权, 有权签署本协议并移交该移交资产, 且该资产或与该资产相关的任何权益, 不受任何优先权或其他第三者权利的限制。
五、乙方于本协议所达成的资产移交完成日后将享有作为移交资产的所有者应依法享有的一切权利并可依法转让、处理该等产权 , 并不会受到任何扣押、抵押和负担其他第三者权利的限制;否则, 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全面和足额的赔偿,且乙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执行或终止本协议。
六、甲方只提供该标的物的采伐证件,乙方在运输、转让、处置该标的物所产生的各项税、费由乙方承担。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生产科、财务科、分场、乙方各执一份为凭。
甲方:
乙方:
2025年 月 日
公告开始时间:
公告结束时间:
拍卖开始时间:
报名开始时间:
报名结束时间:
资格审查方式:
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保证金缴纳金额:
起始价:
增价幅度:
交易方式:
出让限制方式:
确定竞得人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