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州**县浦市古镇景区**街片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一期)项目更正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湘西州**县浦市古镇景区**街片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一期)项目内容变更如下:
一、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7.5款
2.担保金额:中标合同金额的 10%。
现更正为
2.担保金额:中标合同金额的8%。
二、原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专用合同条款3.7款
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 担保形式:****银行保函 金额:中标金额 10%。 期限:开工至竣工验收合格。
现更正为
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 担保形式:****银行保函 金额:中标金额 8%。 期限:开工至竣工验收合格
三、原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专用合同条款2.5款
2.5 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
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 / 。
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 否 。
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 / 。
现更正为
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 / 。
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 是。
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银行保函或工****公司保函或其他方式,具体签订合同时约定 。
四、原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1)3.2资格评审
□3.2.1 未进行资格预审的,由交易系统根据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资格评审。
□已进行资格预审的,交易系统一般不再对投标人资格进行评审。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内容发生重大变化的,****委员会依据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对照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的资料以及开标前更新的资料,对其更新的资料进行评审,其变化后的资格条件不得低于原有资格条件要求。标书代写
现更正为
√3.2.1 未进行资格预审的,由交易系统根据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资格评审。
□已进行资格预审的,交易系统一般不再对投标人资格进行评审。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内容发生重大变化的,****委员会依据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对照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的资料以及开标前更新的资料,对其更新的资料进行评审,其变化后的资格条件不得低于原有资格条件要求。标书代写
五、原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2025-04-22 23:59 现更正为 2025-05-08 09:00
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中若与本次公告有不一致之处,均以本次公告为准,其他事项不变。
更新后电子招标文件已上传,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投标人应采用更新后的电子答疑澄清文件制作投标文件,如投标人未使用更新后的电子答疑澄清文件制作投标文件造成投标失败,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本次答疑、变更公告,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招 标 人:****;
地 址:**省**县武溪镇**路190号 ;
联 系 人:杨先生;
电 话:173****6583;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洞井街道**区湘府中路80****广场办公楼1号楼13046室
联 系 人:罗路龙(项目负责人)
电 话:139****1703
招标投标监督机构: **县建设****办公室,电话 0743-****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