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食堂排烟系统改造项目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市**区文艺路52-2号泊岸华庭四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5月6日14点0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食堂排烟系统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61,000.00元
最高限价:161,000.00元
采购需求:学校食堂排烟系统供货,含旧系统拆除新系统安装与产生垃圾清运。
详见第三章 货物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天内完成。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4月24日至2025年4月30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市**区文艺路52-2号泊岸华庭四楼)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人民币500元/本,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标书代写
截止时间:2025年5月6日14点00分(**时间)标书代写
地点:****(**市**区文艺路52-2号泊岸华庭四楼)
五、开启
时间:2025年5月6日14点00分(**时间)
地点:****(**市**区文艺路52-2号泊岸华庭四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相关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获取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
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
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如需网上报名,(所有材料扫描到1个PDF文件内)发至****@163.com邮箱。邮件主题为“供应商单位名称+项目名称+包号”。}并电话告知,详情可拨打电话024-****6469咨询。}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沈营大街650号
联系方式:024-****25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文艺路52-2号泊岸华庭四楼
联系方式:024-****6469
邮箱地址:****@163.com
开户行:招商银行**奉天支行
账户名称:****
账号:124********08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泽宇、张明明、郑博译、罗诗悦
电 话:024-****64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