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医药采购中心 天津市医药采购中心2025年派遣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ML2025-HX-F058)成交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4月24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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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单位联系人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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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派遣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成交公告

发布日期:2025年04月24日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2025年派遣服务项目
三、成交信息
第1包 :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企业办公电话 成交金额(万元) 评审得分
**** ****开发区一经路31号2006 ****0110MA06KKXR7A 022-****0636 353.5 92.0
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评审报价:
第1包 :
排序 供应商名称 评审报价(万元) 评审得分
1 **** 353.5 92.0
2 冠龙(天****公司 359.28 87.84
3 ******公司 359.9 82.82
4 ****新区海****公司 353.922043 78.99
四、主要标的信息
第1包 :
类型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服务类 派遣服务 根据2025年****集中采购工作开展实际需求,需通过人员劳务派遣的方式,为****提供企业审核、产品信息审核、公告及采购文件整理、企业关系整理、通知、数据等工作整理汇总,三方协议审核,采购落地执行,监测数据汇总等工作,同时做好系统培训答疑、现场业务咨询、电话咨询、电子邮件咨询、会议服务等辅助性服务,共需派遣人员30名。 供应商负责与派遣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派遣人员的劳动所有权属于供应商;派遣人员的劳动使用权归采购人所有,采购人只负责对派遣人员的使用,与派遣人员无任何聘用合同关系。 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派遣人员应遵守采购人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工作安排与管理,因个人原因需提前结束服务期的,应提前30日向采购人提出书面申请。待批准后由供应商办理其退工、社会保险及公积金等相关手续,同时供应商派遣其他专业人员接替其岗位工作。
五、评审专家名单:
评审专家:张宏,郭宇
采购人代表:王梦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费用收费金额(元):35280.00
2.代理费用收费标准:根据《国家计委关于印发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的文件规定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服务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洞庭路20号
联系方式:022-****30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大街97****广场B座1901
联系方式:022-****506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海惠
电 话:022-****5065
十、附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F058中小企业声明函.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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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24日

附件(2)
招标进度跟踪
2025-04-24
中标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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