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生态环境局敖汉旗分局生态环境监测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中标(成交)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4月24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中标单位联系人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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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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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监测服务项目 竞争性磋商中标(成交)公告

****委托****,于2025年4月24日**时间上午9:00整,就****生态环境监测服务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现就本次采购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生态环境监测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服务期限

中标(成交)金额

****

**自治区**市**区桥北蒙东云计算产业(孵化)园A区27号楼01011号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按采购要求的监测点位、项目及监测时间,进行采样监测出具相应检测报告。

91234.00元

四:服务要求:

1、质量标准:按照国家、行业规范和服务标准,服务质量达到采购人要求。

2、供应商必须对本投标项目投入足够的监测人员,监测人员必须经过必要的与其承担任务相适应的教育、培训、并有相应的技术知识和经验。

3、供应商应配备足够的监测仪器设备。监测仪器设备必须在检定校准有效期内。

4、监测内容按本项目采购服务监测清单执行。

5、监测报告信息错误、未按照约定监测依据进行监测或者监测结论判断错误的,成交供应商应进行更正或免费重新进行监测,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由采购人原因造成上述错误的除外。

6、成交供应商对项目监测合格后,对各项检验报告结果承担相关责任及全部监测报告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监测检验报告数据不准确,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因此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7、成果的归属:本项目的所有成果所有权归所有采购人所有。采购人引用成交供应商的工作成果所完成的新的成果,属于采购人所有。

8、本项目提出的各项功能要求和技术指标是对本项目的最基本要求,并未对一切细节做出全部详细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供应商所有与本项目有关的技术标准均应不低于报价时已颁布的国家和行业标准,或相应的国际标准的有关条文。

五、评审专家名单:牛文春、郑博天、翟明磊。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即2025年04月25日-2025年04月28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
地址:**市**新惠镇
联系人:翟先生
联系电话:151****506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地址:**自治区**市**区**街道万达甲A写字楼0405室

联系人:王成伟

联系电话:152****1717

****

2025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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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4
中标通知
赤峰市生态环境局敖汉旗分局生态环境监测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中标(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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