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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厅关于印发的通知》(云自然自地勘[2022]101号)通知要求,依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第二条规定,**县通过汛期隐患排查发现3个地质灾害隐患,现已经过申报、调查、认定论证以及确认环节,现予以公示,公示期2025年4月25至2025年4月30日,如有异议,请在公******局矿产**开发利用与生态修复管理股反应(联系电话:****218,地址:**中路29号)。
| 序号 | 隐患点位置 | 隐患点名称 |
| 1 | 易****村委会坭吉村 | 易****村委会坭吉村滑坡 |
| 2 | ****村委会榨树组 | ****村委会榨树组泥石流 |
| 3 | ******村委会黄栗树村 | ******村委会黄栗树村滑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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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