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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缺少]****开发区沿河医院工程的招标公告 | ||||||||||||||||||||||||||||||||||||||||||||||||||||||||||||||||||||||||||||||||||||||||||||||||||||||||||||||||||||||
| 项目编号 | **** | 项目名称 | ****开发区沿河医院工程 | |||||||||||||||||||||||||||||||||||||||||||||||||||||||||||||||||||||||||||||||||||||||||||||||||||||||||||||||||||
| 标段编号 | LHFJ****407-01SGGY | 标段名称 | 施工 |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5年4月24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5年4月24日 | |||||||||||||||||||||||||||||||||||||||||||||||||||||||||||||||||||||||||||||||||||||||||||||||||||||||||||||||||||
| 工程类型 | 房屋建筑施工 | |||||||||||||||||||||||||||||||||||||||||||||||||||||||||||||||||||||||||||||||||||||||||||||||||||||||||||||||||||||
| 公告信息 | Title
****中心****开发区沿河医院工程施工资格预审公告
标段编码:LHFJ****407-01SGGY
****经济开发区沿河医院工程已由******委员会****开发区沿河医院工程(项目审批文号:六发改投[2023]16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政府投资),项目出****政府投资):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1 建设地点:****开发区龙池社区, 龙顶路以南,龙池西路以东
2.2 招标范围:主要建设内容为门诊楼、住院楼及其他附属设施等,总建筑面积约30240.13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20612.57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9627.56平方米。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3 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67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5-06-20
计划竣工日期:2027-04-21
除上述总工期外,发包人还要求以下节点工期(如有):/
2.4 合同估算价:****00000.00元
2.5 招标项目类型:房屋建筑
2.6 工程规模:总建筑面积约30240.13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20612.57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9627.56平方米。地上最高建筑层数7层,地下建筑层数1层。建筑物最大高度约:31.1米,最大跨度:8.4米,单体最大建筑面积约:10521.98 平方米。
2.7 其他说明:本项目属于特大型且技术复杂工程。
资质条件:具有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项目负责人资格(含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勘察设计负责人、材料设备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项目负责人自2020年4月1日(含,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1.7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住宅楼、公寓、厂房、仓储项目除外)工程,且担任项目负责人。(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所反映的数据和内容出现不一致时,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内容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够反映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作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省公共**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注:资格审查可选条件中的业绩与有限数量制评分办法中的业绩不可兼得。)
其他要求:(1)投标人必须签署《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2)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上的单位名称一致;如不一致,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3)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是被红牌、黄牌警示的单位和责任人,并在警示期内,将作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4)投标人必须提供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4年10月-2025年3月)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中心****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材料可视为原件。若项目负责人属企业退休人员、现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需提供以上资料原件扫描件,否则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5)根据苏建函建管[2019]393号文及建办市[2019]50号文规定,已取消一级、二级临时建造师执业证书,因此本项目不接受持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的项目负责人投标,否则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6)根据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要求,自2021年10月15日起,在**范围内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式样按照《**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标准执行。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各投标人须上传一级建造师证书电子注册证书,电子注册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持证人个人手写签名笔迹应当与签名图像一致,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若上传的电子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投标人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等相应后果。 (7)根据《****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等文件规定,在资格审查或者评标阶段,****委员会****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资质动态情况进行核查,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或投标无效)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标书代写 (8)投标的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如有在建工程必须符合苏建规字〔2017〕1号文规定,在建工程认定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规定执行。 (9)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两种情形)(承诺书上传投标文件):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10)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承诺书上传投标文件): a.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c.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d.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e.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f.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g.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h.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11)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工程不接受其参加投标:(承诺书上传投标文件) 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2)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
3.2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4.1 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04-30 23:59。
4.2 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申请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资格预审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宁易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网址):http://njggzy.****.cn/njxm-prod/gdebs-login-web/login。
5.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05-12 09:00:00 标书代写
5.3 逾期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1 本项目采用有限数量制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6.2 有限数量制评分办法:
7.1 本标段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是否两阶段评标:否
是否评定分离:否
7.2 具体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公告****交易中心网、****交易中心网和**省建设工程招标网/等媒介上发布。
9. 其他
9.1本标段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资格审查及评标所需材料录入**省公共**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并编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详见资格审查文件或招标文件。
9.2本工程采用有限数量制,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申请人多于9家的,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选择9家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申请人参加投标。如果资格预审总得分相同时,则按项目负责人答辩得分较高者排名在前。如项目负责人答辩得分也相同时,****委员会抽签决定排名。若资格预审合格的资格预审申请人数量小于9家,招标人将降低企业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条件(量化指标不超过50%)或者取消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条件,改为资格后审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10. 联系方式
****管理部门及电话:****建设局(电话:025-****4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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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附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