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医疗废物收集处置服务项目单一来源公告
公告日期:2025年04月24日
**县医疗废物收集处置服务项目
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项目名称:**县医疗废物收集处置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品目名称 | 数量 | 服务范围 |
| 1 | **县医疗废物收集处置服务项目 | C****0401/医疗和药物废弃物治理服务 | 二年 | **县 |
拟采购的服务的预算金额:****000.00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国务院《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人民政府印发的《**市医疗废物管理和处置办法》和市卫生、环保局《**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实施办法》,危险废物转移应当遵循就近原则,“****”是我市目前唯一拥有医疗废物收集、运输、处置合法资质的单位。
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的规定,建议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向“****”进行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
地址: **市**区檀江乡清风村
三、 公示期限
2025年4月24日至2025年4月30日(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第三方专家对供应商唯一性论证的意见
| 论证时间 | 2025年4月24日 | ||
| 论证地点 | **** | ||
| 论证意见 | 根据《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国务院《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人民政府印发的《**市医疗废物管理和处置办法》和市卫生、环保局《**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实施办法》,危险废物转移应当遵循就近原则,同时《****社区)医疗机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工作方案》,指出医疗废物收集处置办法需进行分类收集、暂时储存、中转及集中处理,而“****”是我市目前唯一拥有医疗废物收集、运输、处置合法资质的单位。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该项目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故申请单一来源采购服务。 因此,建议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向“****”进行采购,确保本项目的成功实施。 | ||
| 专家成员名单 | 姓名 | 职称 | 工作单位 |
| 钟梅芳 | 副高 | 城步****卫生院 | |
| 刘淑芳 | 副高 | 城步****卫生院 | |
| 肖远芳 | 主治医生 | 城步****卫生院 | |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戴曼妮
联系地址:**县儒林镇菜园路29号
联系电话:139****6378
2.财政部门:****政府****办公室
联系地址:****财政局
联系电话:0739-****649
3.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戴淑媛
联系地址:城步县儒****大队往北100米处
联系电话:189****3157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此单一来源公告的公告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