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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包1:
| **** | **天府新区华阳街道华阳大道三段 | 335,000.00元 | 94.67 |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
| C****0000 | C****0000 广告宣传服务 | **县公共法治文化公园建设服务采购项目 |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服务范围 | 满足本项目的服务要求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 | 满足本项目的服务标准 |
蒋松、周涛、郭建冰(采购人代表)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根据代理协议约定及《****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指标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中“成本+合理利润”原则,定额收取人民币8000元(大写:捌仟元整),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给****。收款单位:****,开户银行:****银行****公司**世纪城支行,账号:228********015940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8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采购监督部门:****财政局,联系电话:0836-****953
名称:****
地址:**县**镇沿**街上段2号
联系方式:0836-****5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530****广场A栋23楼2308号
联系方式: 028-****8173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陈若
电话: 028-****8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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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