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合同编号:****-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 (房建类) 工 程 名 称:****小学扩建项目 工 程 地 点:万芙南路与仙姑岭交汇处西南角 发 包 人:**** 设 计 人:****研究院 ****公司 签订日期:20年月日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 发包人:**** 设计人:**** 根据《中华人民**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区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相关管理办法的规定,以及发包人的设计要求,发包人与设计人就完成合同建设项目的设计任务,本着自愿、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项目名称及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小学扩建项目 2、建设单位:**** 3、建设地点:万芙南路与仙姑岭交汇处西南角 4、工程概况:扩建用地10亩,新增12个班,总建筑面积约9000平方米 5、暂估工程费:5624万元。 第二条 设计周期及合同内容 1、设计周期:自发包人正式交办设计任务之日起算,共计150日历天,其中: 方案设计优化和初步设计阶段:60日历天; 施工图设计阶段:90日历天(完成初步设计审查后30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注:(1)施工阶段技术服务与竣工验收不在上述时限内; (2)本项目投资估算在方案设计优化和初步设计阶段同步完成并提交成果。 2、设计任务及要求 (1)本合同设计任务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①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报建图设计、施工图设计以及竣工验收前的设计服务和现场服务工作,设计范围包括:项目范围内主体建(构)筑物(含幕墙、钢结构)、附属设施设****政府采购所需的相应参数)、人防、消防等。具体专业包括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园林景观、造价等。 ②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对项目进行深化管理,设计以及施工期间的后续服务(含各阶段的报批、报建、施工招标、技术交底、监测方案编制、现场技术服务、验收等配合工作); ③设计及施工过程中设计修改补充、设计变更; ④设计招标文件中相关规定内容; ⑤需单独立项的二次精装修设计以外的其他设计。 (2)设计要求: ①本项目设计合理使用年限50年; ②必须按照国家、省、市关于海绵城市、绿色建筑等相关要求进行设计。 ③设计深度应达到国家规定的设计文件编制深度,以及**市相关评审要求。 第三条 发包人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时间
第四条 设计人向发包人提交的设计成果及期限
第五条 设计人员组成 本项目设计人员及基本情况:
设计人需提供上述人员的身份证、职称和资格证书复印件。 第六条 合同价款及支付 1.合同价款 (1)暂估设计费 以本项目设计费预算的取费基数5624 万元为计费基数,按照《**市**区2024年政府投资工程招标控制价及工程建设其他费标准》(雨重办发〔2024〕1号)中房建工程设计费取费优惠率分档打折,分档累加的原则计算得到设计费收费基价,扣减方案设计费(按15%比例扣减)再结合设计人投标优惠率,计算得到本项目暂估设计费(含税)为人民币(大写)壹佰零陆万叁仟元(****000.00元)。 (计算公式详见附件《****小学扩建项目设计费计算》)。 (2)最终设计费 以本项目施工招标控制价(或施工预算)为计费基数,按照《**市**区 2024年政府投资工程招标控制价及工程建设其他费标准》(雨重办发(2024)1号)中房建工程设计费取费优惠率分档打折,分档累加的原则计算出设计费,再结合设计人投标优惠率,计算得到本项目最终设计费。具体金额以**市**区财****评审中心(以下简称“区财评”)出具的结算评审文件为准。 (3)本项目设计费包含所有设计变更、多种方案比较等相关的费用。 2.支付方式
第七条 双方责任及义务 1.发包人责任及义务 (1)应及时向设计人提交基础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负责,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2)应按照合同约定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 (3)应保护设计人文件、资料图纸、数据、计算软件和专利技术。未经设计人同意,对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发包人在使用图纸时,涉及的相关图集由发包人自费向有关出版部门购买。 2.设计人责任及义务 (1)应按国家及地方相关技术规范、规程、标准及发包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向发包人提交符合国家规定设计深度、质量达到相关职能部门审批要求的设计成果,并负责设计成果通过审查; (2)不得随意更换本项目设计人员,如人员确实需要变更,需征得发包人的同意,且变更人数不得超过两人次; (3)当发现设计条件不足或发包人提供资料存在明显错误时,应及时向发包人提出,否则,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不良后果的相应责任; (4)服从发包人工作调度,按合同规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资料及文件,各阶段设计成果须经过发包人的确认后方可进行下一阶段设计,设计变更须以发包人发出的正式工作联系函为依据; (5)当不具备本项目所需的某项非主要专业设计资质时(如幕墙设计、钢结构设计等),可以****公司进行设计,并承担该部分的设计费(已包含在总设计费中),但分包单位的选择应征得发包人书面同意并保证其服从发包人调度管理; (6)积极配合发包人各项报批手续及相关职能部门的协调工作,按规定参加包括初步设计、施工图等阶段的设计审查,并承担设计项目初步设计评审会等相关费用; (7)配合发包人进行施工技术交底,解决施工过程中有关设计问题,负责设计补充和设计变更,参加隐蔽工程和各阶段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 (8)参加各阶段设计成果的评审,确保设计成果符合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查。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在合同履行期间,因发包人原因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需支付设计费;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合同终止或解除时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设计阶段计算工作量,除已完成设计阶段工作量按实记取设计费外,阶段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2.因设计人原因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发包人有权要求设计人按本合同设计费的金额进行赔偿,并需承担相应工程进度延迟带来的损失。 3.因设计人原因产生的设计人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向发包人提交设计成果的,每延期一日,应按本合同暂估设计费的千分之一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7日时,发包人有权解除本合同,要求设计人按照本合同暂估设计费的20%支付惩罚性违约金,上述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设计人还应赔偿发包人的损失。 4. 因设计人原因产生的设计人提交的设计成果不能通过评审或相关部门的审查,发包人有权要求设计人在规定时间内予以完善,设计人拒绝完善或完善后仍不能通过审查的,发包人有权解除本合同,不予支付设计费用,设计人应向发包人支付本合同暂估设计费20%的惩罚性违约金,且因此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由设计人承担。 5.因设计人设计失误引起工程变更,导致工程造价增加金额在施工合同价在5%(含)~10%(不含)、10%(含)~15%(不含)、15%以上的,设计人应向发包人支付惩罚性违约金分别为30%、40%、50%。 6.由于设计人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积极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根据损失的程度和设计人责任大小需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为直接损失的20%,赔偿金不超过设计费的3倍。 7. 因发包人原因导致本项目设计出现重大变更而重做或作重大修改设计时,双方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不视为违约。 第九条 合同解除和终止 1.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2.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协商可解除合同。 第十条 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并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均****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4.本合同壹式捌份,发包人肆份,设计人肆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发包人:(公章) 设计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小学扩建项目设计费计算 一、取费依据及计算方式 以《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的通知》(计价格〔2002〕10号)设计费计费标准及《**市**区2024年政府投资工程招标控制价及工程建设其他费标准》(雨重办发〔2024〕1号)中房建工程设计费优惠率作为本项目设计费计算标准。雨重办发〔2024〕1号房建工程设计费优惠率具体为:200万元以下(含200万元)不优惠;200-500万元(含500万元)优惠5%,500-1000万元(含1000万元)优惠15%;1000-3000万元(含3000万元)优惠25%;3000-5000万元(含5000万元)优惠45%,5000-8000万元(含8000万元)优惠50%,8000-10000万元(含10000万元)优惠55%,10000-20000万元(含20000万元)优惠65%。 计算方式: (一)暂估设计费计算方式: 以本项目设计费预算的取费基数5624 万元为计费基数,按照《**市**区2024年政府投资工程招标控制价及工程建设其他费标准》(雨重办发〔2024〕1号)中房建工程设计费取费优惠率分档打折,分档累加计算得到设计费收费基价,扣减方案设计费(按15%比例扣减),再结合设计人投标优惠率,计算得到暂估设计费。 暂估设计费=设计收费基价(**区标准)×(中标价/上限值) (二)最终设计费计算方式:以本项目施工招标控制价(或施工预算)为计费基数,按照《**市**区2024年政府投资工程招标控制价及工程建设其他费标准》(雨重办发〔2024〕1号)中房建工程设计费取费优惠率分档打折,分档累加的原则计算得到设计费收费基价,扣减方案设计费(按15%比例扣减),再结合设计人投标优惠率,计算得到本项目最终设计费。 二、本合同暂估设计费计算过程 暂估设计费=设计收费基价(**区标准)×(1-方案设计费比例)×(中标价/上限值)=[117.325+(5624-5000)÷(8000-5000)×42.85]×(1-15%)×(106.3÷107.3021)=106.3万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