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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省城乡规划条例》规定程序,为保证此次审批的严肃性和公正性,我局对“**市**区延河(黄河一级支流)流域环境综合治理二期项目”进行拟审批公示,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一、公示期:2024年8月1日-2024年8月8日(5个工作日)。
二、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服务局投资项目二****服务大厅B区)邮编:716000,电话:0911-****676,传真:0911-****676,电子邮箱:****@qq.com。
四、公示内容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编制单位 | 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 情况 | 备 注 |
| 1 | **市**区延河(黄河一级支流)流域环境 综合治理二期项目 | **省**市**区桥沟街道罗家坪片区刘万家沟村 | **** | 建锐****公司 | 1、**污水管网、检查井、污水口、防坠网、化粪池等配套设施。 | 无 |
备注:该项目内容不涉及涉密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