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间辅联配套设备采购项目(三次)(电子招投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编号:****)
公示结束时间:2025年04月28日
一、评标情况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1名:****,投标报价(含税):****650元,(不含税):****000元,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供货时间:合同签订后60日内具备交货条件,具体发货时间以招标方通知为准,质保期:项目设备整体质保期为期一年(以最终验收时间开始计算)。
中标候选人第2名:合益宏昌(江****公司,投标报价(含税):****421.15元,(不含税):****355元,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供货时间:合同签订后60天内具备交货条件,质保期:1年(以最终验收时间开始计算)。
中标候选人第3名:**贝恒****公司,投标报价(含税):****3957.80元,(不含税):****060元,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供货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具备交货条件,具体发货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满1年。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的项目负责人://。
中标候选人(合益宏昌(江****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中标候选人(**贝恒****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合益宏昌(江****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贝恒****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合益宏昌(江****公司)的评标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贝恒****公司)的评标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代理书面提出(以快递或邮寄件寄送的以收到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书面的异议文件须加盖其单位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电话、短信、传真、复印件、电子邮件等不作为有效书面异议文件,否则无效不予受理。异议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否则无效也不予受理。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三、其他
公示期:2025年04月25日至2025年04月28日。
本中标候选人公示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司网站、齐鲁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省**市**区**路3号甲
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0532-****8833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省建设节能示范大厦2111******区**路128号)
联系人:吕经理
电话:0531-****7155
电子邮件:****@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