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5-04-22
一、政策依据
依据《关于进一步做好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教育培训的通知》《关于印发〈**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教育培训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由政府主导、社会参与,为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提供免费职业技能培训。
二、培训对象
本公告所称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是指在2011年11月1日《退役士兵安置条例》施行后退役且以自主就业方式安置的退役士兵,包括在《退役军人保障法》《退役军人安置条例》等法律法规实施后以自主就业方式退出现役的军士和义务兵。
三、征集范围
(一)机构类型
凡依法批准设立的普通高等院校、中高等职业院校、技工院校、****中心、职业教育机构、****培训中心、****中心和具有培训条件的企业、孵化基地、就业创业园地、******社、****工作室等其他各类社会组织,均可申报。
(二)培训项目
电工(维修电工、低压电工、高压电工)、焊工(二氧焊、焊工作业)、无人机(无人机驾驶)、工业机器人(工业机器人系统操作)、消防设施操作员(监控方向)、船员(航海技能)、机械操作(起重装卸机械操作工)等七大项。
四、机构条件
承训机构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熟悉国家职业教育方针和就业政策,积极推行国家职业资格和职业技能等级评价制度。
(二)具有法定办学资质,取得政府相关行政部门颁发的****政府行政****政府补助性教育培训项目资质。具有法人资格,有稳定、可靠的经费来源。
(三)具备承担退役士兵培训项目和规模相适应的培训场所、教****基地,能够满足住宿和用餐要求。同时,符合教学及环保、劳保、安全、消防、卫生等规定及相关工种的安全规程。
(四)培训专业(工种)应在申请单位办学或培训许可范围内。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具有结构合理的专兼职教师队伍以及从事职业指导和就业服务的专职人员,教师队伍应保持相对稳定,有一定的培训业绩。专业和课程设置符合人力**市场需求,培训方法和形式能够满足培训对象需要。具有与培训专业(工种)相适应的教学(培训)计划、大纲和教材,师资力量强,产教融合较好,就业渠道稳定。
(五)有健全的教学、财务、设备设施、卫生安全管理及教师、学员管理等有关规章制度。近两年来没有发生安全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
五、申报流程
(一)自主申报。承训机构填写《**市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培训项目承训机构申报表》,在申报时限内提出书面申请,提供以下申报材料:
1.辅助性材料
(1)初步的培训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对应项目的培训内容、培训形式、开班条件、培训时长、学时设置、证书类型、就业方向、培训费用等,以及培训计划、培训大纲和教材资料。
(2)教学管理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教学、财务、教职员工管理、学员管理,以及卫生安全管理、消防安全管理、安全生产管理等各项规章制度文件。
(3)机构运营、教学管理等相关的第三方评估材料。
2.必要的证明材料
(1)资质证明材料。****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办学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食堂卫生许可证等证照文件,以及社会信用、安全生产和经费来源等相关证明材料。
(2)教学管理证明材料。提供与培训项目和规模相适应的培训、实训、住宿、用餐等必需场所的所有权或使用权证明,设施设备所有权或使用权证明,教职员聘用证明。培训场所人脸识别实名制考勤设备和远程视频监控设备(不少于前后两个点位)情况说明。
(二)审核评估
1.初审
材料合规性检查。
2.实地考察
对场地、设备、师资等进行核验。
(三)公示备案
通过审核的机构名单统一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六、培训要求
(一) 开班备案
满足开班条件的,要****事务中心备案方可开班。
(二)灵活模式
可提供“订单式”“定向式”“定岗式”培训,鼓励校企**。
(三)跟踪服务
结业后提供就业推荐、创业指导等持续支持。
七、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有意愿申报的培训机构请持《**市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培训项目承训机构申报表》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和辅助性材料于2025年4月28****事务局418室。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正 电话:****0531
附件:**市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培训项目承训机构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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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