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磋商邀请函 ****(以下简称 采购代理机构 )受****(以下简称 采购人 )的委托,拟对**县2024年黄**县级森林公园整合优化项目(第二次)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编号:**** 二、采购项目名称:**县2024年黄**县级森林公园整合优化项目(第二次)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471,907.00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一览表:
五、本项目需执行的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六、合格供应商资格: (一)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参加本项目供应商应具备且符合下列要求: 1、供应商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磋商文件《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2)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磋商文件《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3)具有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相应的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承诺,可参照磋商文件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4)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磋商文件《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 较大数额罚款 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 较大数额罚款 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分支机构、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机关依法给核准登记或者备案的有效身份凭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例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若分公司获取磋****公司授权委托书(可参考磋商文件《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如****公司授权书,****公司的有关文件或****公司****公司独立开展业务的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公司承担。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磋商文件《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书面承诺,可参照磋商文件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5、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 信用中国 网站(www.****.cn)以下记录名单:(1)失信被执行人;(2)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3)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同时,****政府采购网(www.****.cn)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中的禁止参加采购活动期间。标书代写 【说明:(1)以资格审查人员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 信用中国 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查询结果为准。(2)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标书代写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九、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5年05月12日13:00分至13:30:00分。 十、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县庆平路2号七楼 十一、投标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2025年05月12日13:30:00分。 十二、开标地点:**县庆平路2号七楼 十三、联系事项: 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县庆平路2号七楼 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0663-****104/150****9817 采购人名称:**** 采购人地址:**省**市******机关办公大楼四楼 采购人联系人:吴先生 采购人联系电话:0663-****016 **** 2025年04月
附件 资格承诺函 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方(供应商名称)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承诺如下: 我方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的条件,具体包括: 1.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 ****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我方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有虚假,我方愿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承诺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 日期: 说明: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当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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