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铁佛镇2025年自然村通硬化路和联网路建设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4月24日
摘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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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估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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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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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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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铁佛镇2025年自然村通硬化路和联网路建设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县铁佛镇2025年自然村通硬化路和联网路建设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烈****社区综合楼北楼208-2室

成交金额:****856.32元

评审总得分:79.19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名称:**县铁佛镇2025年自然村通硬化路和联网路建设采购项目

施工范围:**县铁佛镇2025年自然村通硬化路和联网路建设采购项目,全长2.403公里,设计为水泥混凝土路面,路面宽4.5米,路基宽5.5米,路面结构为20cm水泥混凝土面板+18cm水泥煤矸石冷再生,具体建设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

施工工期:120日历天

项目经理:李鹏

执业证书信息:皖234****86745

五、评审专家名单:吴宏梅、李胜瑛、王建岭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招标代理费参考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规定收费标准执行,共计29387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相关内容告知如下:

(一)提出质疑的形式、时间: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从线上(使用电子交易系统“在线质疑”功能)或线下(在工作时间上午8:00-11:30,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二)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需提供授权委托书)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未参与该项目采购活动的;

2.提交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从****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提出投诉,电话:0561-****930。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县303省道铁佛镇附近

联系方式:138****123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县中梁凯旋门2#117

联系方式:158****509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清

电话:158****5097

十、附件

1. 二次报价函

2. 磋商响应函

3. 中小企业声明函

4. 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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