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县 2025 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及自然**监督保护管理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 年4月 22 日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标书代写
更正内容:1.采购文件中第三章采购需求采购需求前附表付款方式中“合同生效,具备实施条件,且成交供应商提供等额的预付款保函或其他担保措施生效后 5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款的 30%作为预付款;完成 2025 年下发各类型卫片的相关工作,收到供应商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 20%;国家下发 2025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数据成果经上级主管部门认可合格),收到供应商发票后 7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 30%;编制合格国土变更调查成果数据库分幅图,收到供应商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 20%。”更正为“合同生效,具备实施条件,且成交供应商提供等额的预付款保函或其他担保措施生效后 5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款的 40%作为预付款;完成 2025 年下发各类型卫片的相关工作,收到供应商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 20%;国家下发 2025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数据成果经上级主管部门认可合格),收到供应商发票后 7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 30%;编制合格国土变更调查成果数据库分幅图,收到供应商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的10%。”;标书代写
2.****政府采购合同1.4付款方式和发票开具方式1.4.1付款方式中“合同生效,具备实施条件,且成交供应商提供等额的预付款保函或其他担保措施生效后 5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款的 30%作为预付款;完成 2025 年下发各类型卫片的相关工作,收到供应商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 20%;国家下发 2025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数据成果经上级主管部门认可合格),收到供应商发票后 7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 30%;编制合格国土变更调查成果数据库分幅图,收到供应商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 20%。”更正为“合同生效,具备实施条件,且成交供应商提供等额的预付款保函或其他担保措施生效后 5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款的 40%作为预付款;完成 2025 年下发各类型卫片的相关工作,收到供应商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 20%;国家下发 2025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数据成果经上级主管部门认可合格),收到供应商发票后 7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 30%;编制合格国土变更调查成果数据库分幅图,收到供应商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10%。”;
3.****政府采购合同第三部分合同专用条款2.5中“合同生效,具备实施条件,且成交供应商提供等额的预付款保函或其他担保措施生效后 5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款的 30%作为预付款;完成 2025 年下发各类型卫片的相关工作,收到供应商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 20%;国家下发 2025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数据成果经上级主管部门认可合格),收到供应商发票后 7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 30%;编制合格国土变更调查成果数据库分幅图,收到供应商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 20%。”更正为“合同生效,具备实施条件,且成交供应商提供等额的预付款保函或其他担保措施生效后 5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款的 40%作为预付款;完成 2025 年下发各类型卫片的相关工作,收到供应商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 20%;国家下发 2025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数据成果经上级主管部门认可合格),收到供应商发票后 7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 30%;编制合格国土变更调查成果数据库分幅图,收到供应商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 10%。”;
4.采购文件中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中2.2综合评分项目团队人员能力中“注:1、响应文件中提供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 2.投标文件中提供上述人员名单(格式自拟)、相关证书扫描件。”更正为“注:1、响应文件中提供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 2.投标文件中提供上述人员名单(格式自拟)、相关证书扫描件。3、须注明所有人员为投标单位本单位人员,在投标文件做出社保承诺。”;标书代写
更正日期:2025年4月24日
采购文件其他内容不做调整。此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供应商及时下载。标书代写
名 称:****
地 址:**县榴城路 227 号
联系方式:181****8120、0552-****625
名 称:****
地 址:****原区建设西路187号13层1309号
联系方式:185****1788
项目联系人:张凯龙、陈康琛(采购人代表)、王行(采购代理机构)
电 话:181****8120、0552-****625、185****17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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