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县广货街镇元潭村部分国有储备土地(第18、19、20地块)出让前期开发整理工程3个项目监理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省安****开发区高新总部城Z1栋2单元104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5月09日10时3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县广货街镇元潭村部分国有储备土地(第18、19、20地块)出让前期开发整理工程3个项目监理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85,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县广货街镇元潭村部分国有储备土地(第18、19、20地块)出让前期开发整理工程3个项目监理服务);
合同包预算金额:185,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85,0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 (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 及要求 |
品目预算 (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工程监理服务 |
工程监理服务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185,000.00 |
185,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县广货街镇元潭村部分国有储备土地(第18、19、20地块)出让前期开发整理工程3个项****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政府****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办公厅****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
(4)《****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9)《****财政厅关于加快****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0****政府采购政策。
注: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需提供相应声明函或品目清单范围内产品的有效认证证书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县广货街镇元潭村部分国有储备土地(第18、19、20地块)出让前期开发整理工程3个项目监理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只须提交其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www.****.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查询日期为从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以网页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为准。标书代写
(4)书面声明:投****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2年或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标书代写
(6)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至今任意三个月缴纳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
(7)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至今任意三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印章。
(8)投标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总监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监理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10)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4月25日 至 2025年04月30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18:00:00 (**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途径:**省安****开发区高新总部城Z1栋2单元104室
方式:线下获取
售价:30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标书代写
截止时间:2025年05月09日10时30分00秒 (**时间)标书代写
地点:**省安****开发区高新总部城Z1栋2单元104室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5月09日10时30分00秒(**时间)
地点:**省安****开发区高新总部城Z1栋2单元104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须在采购文件发售时间内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办理仅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到采购代理机构指定地点获取采购文件。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县**镇迎宾路23号
联系方式:0915-****676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区**路108****广场1幢1单元23层2318-A1号
联系方式:195****352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195****3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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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