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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投资评审各服务机构:
经研究决定以下项目实行对外委托评审,请****财政局关于印发《**市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对外委托评审实施意见(修订)》(瓯财建〔2023〕1号)的相关规定,于2025年4月25日上午9:00****财政局三楼会议室参加会议。请投标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场。
2025年第十三期委托评审项目:(单位:万元)
1、**市智慧燃气及安全设施更新改造项目--瓯宁片区燃气管道工程 预算评审 送审金额:947.7618
2、**市智慧燃气及安全设施更新改造项目-**片区燃气管道工程 预算评审 送审金额:667.8864
3、**市老旧小区改造二期项目(2022年度)荣军小区-不含给水、消防工程 结算评审 送审金额:325.5784 (预审:营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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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