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1. 标题:****2025年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编号:****)
2. 预算最高限价:¥21.041万元(人民币贰拾壹万零肆佰壹拾元整)
(二)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本项目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甄选1名成交供应商为****提供一批2025年医疗设备。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章 项目采购需求”。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 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 供应商必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者《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4. 已向采购代理机构报名购买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四)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及地点等
1. 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5年04月24日起至2025年05月06日期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和下午14:30:00-17:3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
2. 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地点:**省**市**区**大道北613号城光大厦517室****或网络申请。
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方式或事项:
(1)获取方式:现场报名或网络报名
现场报名:各潜在供应商凭①采购文件获取记录表及其附件要求的材料(加盖单位公章)②领购人员身份证原件,到**市**区**大道北613号城光大厦517室****办理报名登记,并领购磋商文件。
网络报名:各潜在供应商将办理报名登记资料:①采购文件获取记录表原件②营业执照复印件③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④缴费转账回单或截图,以(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作为邮件主题将报名资料的扫描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gdgongcai.com),*必填项不可遗漏,以收到邮箱邮件时间为准,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确认无误后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并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电子版磋商文件和缴费收据。
(2)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银行转账、微信或支付宝、现金等方式,****银行转账或在****网站(www.****.com)—→办事指南—→报名登记的页面扫码支付;转账时备****公司名称。
注: 1) 为确保****商行为而非其他个人行为,各潜在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领购磋商文件时,领购人员应附上必要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并加盖单位公章(法人本人参加的可不提供授权书)。
2)《采购文件获取记录表》请登录****网站(www.****.com)—→办事指南—→报名登记—→下载。
3) 请在工作时间拨打办公电话020-****3016确认网络报名成功。
4) 报名成功的供应商,请在递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网络报名的纸质文件原件。标书代写
5) 已经办理报名并成功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参加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的,不代表已经通过初步评审。
(五)递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等标书代写
1. 递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年05月07日上午09:30:00标书代写
2.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提交地点:**省**市**区**大道北613号城光大厦515室****标书代写
3. 竞争性磋商会议的时间:2025年05月07日上午09:30:00
4. 竞争性磋商会议的地点:**市**区**大道北613号城光大厦515室****
(六)关于联合体竞争性磋商响应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七)关于现场考察及召开答疑会
本项目不集中组织现场考察、不召开答疑会。
(八)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或缴交****银行账户
1. 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或缴交采购代理服务费的账户:360********00124089
2. 开户银行:****银行**烟草大厦支行
3. 收款人:****
(九)相关公告媒体
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bulletin.****.com)、(https://www.****.cn)及****网站(https://www.****.com)等法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十)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自2025年04月24日至2025年04月29日止。
(十一)采购单位信息
(1)采购单位:****
(2)联系方式:020-****1936
(3)联系地址:**市**区江埔街**南路39号
(十二)代理机构信息
(1)单位名称:****
(2)联系方式:劳小姐,电话020-****3016
(3)联系地址:**市**区**大道北613号城光大厦515,517室
****
2025年0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