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以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有关规定,《****开发区环境影响跟踪评价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规划概要
****开发区创建于1992年8月,1995年8****政府****开发区,该园区以医药、食品和服装为主导产业。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土**部、建设部2007年3月27日联合发布的[2007]18号公告,核准面积为336.61公顷。2007年12月,****保护局以“环评函[2007]944号”文对《****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批复,规划建设区10平方公里,其中北区规划面积8平方公里,南区(即民营经济园)规划面积2平方公里。2010年8****政府批准南区(即民营****开发区,并正****经济开发区,****经济开发区管理。2018年,编制《****开发区规划环境跟踪评价报告书》,并于2018年12月27日取得《****生态环境厅****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审查意见的函》(皖环函〔2018〕1721号)。2025年3月12日,****政府“合政秘〔2025〕18号”文,同意开发区主导产业调整方案的批复,****开发区原核准主导产业“医药制造、食品、燃气轮机”调整后主导产业“30非金属矿物制品业、36汽车制造业、38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上一轮跟踪评价范围为北区规划面积8平方公里,本轮跟踪评价范围与上一轮一致。
二、规划实施情况
****开发区(北区)实施过程中基本落实了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任务。****开发区已入投产项目环评执行率达到100%、环保验收率达到100%。规划已实施区域污染物排放种类与规划及原规划环评基本一致。排放主要大气污染物为颗粒物、SO2、NOx及有机废气等;已实施区域已建成雨污分流排水体制,实现废水收集率100%。规划范围内现状主要污染源均采取了有效的污染治理措施,均可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要求。规划已实施区域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废水污染物排放量均低于规划指标。已建立环境管理机构和环境管理体系;基本落实了原环评中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并具备一定的环境风险应急应对能力。
三、跟踪评价总结论
****开发区(北区)规划已实施部分基本按照总体规划、原规划环评及其审查意见、上一轮跟踪评价及其审查意见的要求进行开发建设。现状产业、空间布局较为合理;现有产业基本符****开发区环境准入条件要求;****开发区在规划实施过程中基本落实了规划、原规划环评及审查意见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对策和措施,区域生态环境质量现状能够满足环境功能区划和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基本符合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无重大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发生,采取的污染防治与控制措施总体有效。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委托单位:****
通讯地 址:**市**市半汤路与姥山路**东南角
联系人:胡主任
联系电话:0551-****9244
邮箱:****@163.com
环评单位:****集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市高新区香樟大道168****科技园D19栋
联系人:于工
联系电话:0551-****4196
邮箱:****@qq.com
五、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查阅纸质报告方式和途径:通过邮件及电话等方式与****联系查阅纸质报告。
六、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为规划影响区域内单位、居民,同时本单位鼓励以上范围之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环境影响评价。
七、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可以通过本页面下载附件公众意见表。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形式
公众可通过电子邮箱、信函或现场提交给规划实施单位的方式提交公众意见表。公众提交意见表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公示有效期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
****
2025年4月24日
附件:1.公众意见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