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巢湖经济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公众参与征求意见稿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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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合肥-巢湖
发布时间: 2025年0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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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公众参与征求意见稿公示
发布日期:2025-04-24 17:20

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以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有关规定,《****开发区环境影响跟踪评价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规划概要

****开发区创建于1992年8月,1995年8****政府****开发区,该园区以医药、食品和服装为主导产业。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土**部、建设部2007年3月27日联合发布的[2007]18号公告,核准面积为336.61公顷。2007年12月,****保护局以“环评函[2007]944号”文对《****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批复,规划建设区10平方公里,其中北区规划面积8平方公里,南区(即民营经济园)规划面积2平方公里。2010年8****政府批准南区(即民营****开发区,并正****经济开发区,****经济开发区管理。2018年,编制《****开发区规划环境跟踪评价报告书》,并于2018年12月27日取得《****生态环境厅****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审查意见的函》(皖环函〔2018〕1721号)。2025年3月12日,****政府“合政秘〔2025〕18号”文,同意开发区主导产业调整方案的批复,****开发区原核准主导产业“医药制造、食品、燃气轮机”调整后主导产业“30非金属矿物制品业、36汽车制造业、38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上一轮跟踪评价范围为北区规划面积8平方公里,本轮跟踪评价范围与上一轮一致。

二、规划实施情况

****开发区(北区)实施过程中基本落实了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任务。****开发区已入投产项目环评执行率达到100%、环保验收率达到100%。规划已实施区域污染物排放种类与规划及原规划环评基本一致。排放主要大气污染物为颗粒物、SO2、NOx及有机废气等;已实施区域已建成雨污分流排水体制,实现废水收集率100%。规划范围内现状主要污染源均采取了有效的污染治理措施,均可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要求。规划已实施区域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废水污染物排放量均低于规划指标。已建立环境管理机构和环境管理体系;基本落实了原环评中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并具备一定的环境风险应急应对能力。

三、跟踪评价总结论

****开发区(北区)规划已实施部分基本按照总体规划、原规划环评及其审查意见、上一轮跟踪评价及其审查意见的要求进行开发建设。现状产业、空间布局较为合理;现有产业基本符****开发区环境准入条件要求;****开发区在规划实施过程中基本落实了规划、原规划环评及审查意见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对策和措施,区域生态环境质量现状能够满足环境功能区划和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基本符合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无重大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发生,采取的污染防治与控制措施总体有效。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委托单位:****

通讯地 址:**市**市半汤路与姥山路**东南角

联系人:胡主任

联系电话:0551-****9244

邮箱:****@163.com

环评单位:****集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市高新区香樟大道168****科技园D19栋

联系人:于工

联系电话:0551-****4196

邮箱:****@qq.com

五、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查阅纸质报告方式和途径:通过邮件及电话等方式与****联系查阅纸质报告。

六、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为规划影响区域内单位、居民,同时本单位鼓励以上范围之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环境影响评价。

七、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可以通过本页面下载附件公众意见表。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形式

公众可通过电子邮箱、信函或现场提交给规划实施单位的方式提交公众意见表。公众提交意见表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公示有效期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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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24日

附件:1.公众意见表.pdf

2.****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简本.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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